关于印发《蔡集镇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蔡集镇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宿城区蔡集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
蔡集镇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蔡集镇政务微信公众号的对外宣传、工作展示、信息交流的作用,严格审核、规范管理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打造品牌形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蔡集镇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应坚持公开透明、及时快捷、准确客观原则,内容简洁明了,文字表达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语言,生活语言,信息发布图文并茂。
第三条 蔡集镇政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以反映镇党委、政府工作内容为主,范围包括:
1、政务动态、服务信息、形象宣传、重大活动、公示公告、群众关注重点事项等信息;
2、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3、结合工作需要,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四条 蔡集镇微信公众号暂定每周推送信息一期,每期推送信息两条,每周五前发布。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当期发布信息数量,或单独发布信息。
第五条 信息编审按照扎口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行。信息编辑由宣传科负责,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
第六条 宣传科负责排定宣传计划,确定每期推送信息的新闻选题。由各工作条线、各村按照计划提供本部门、本村的工作宣传信息来源,并提供文字初稿和图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活动宣传信息及图文资料由党政办负责,宣传科负责编辑发布。宣传科可以根据新闻宣传需要,自行寻找信息源。
第七条 政务微信公众号对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
第八条 各条线、各村负责同志要对提供的新闻宣传信息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把关,对造成内容失实报道的严肃追究问责。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