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18078X/2024-00137 | 分类 |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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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各镇(街)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4﹞58号)文件要求,本次下达的省级衔接资金140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县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93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372万元、农村厕所革命补助100万元。
结合我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经调研论证,请示区委区政府同意,将重点县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0万元用于蔡集镇富民强村建设项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372万元用于我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我区农村户厕改造项目(详见附件1)。
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苏财农〔2022〕66号)执行。要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和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年底前支出进度达100%(质保金除外)。
附件:1. 宿城区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
2. 2024年第二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指标表
宿迁市宿城区乡村振兴局 宿迁市宿城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