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点事项-民生事项政策解读】《宿城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 321302000/2024-00231 | 分类 | 政策解读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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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明确基本养老服务主要内容、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提出为全体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目标要求。2022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办发〔2022〕62号),提出推进全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8项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省民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推进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等政策文件。2023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宿政办发〔2023〕44 号),提出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5项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宿城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宿城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完成区级、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并与市级对接完成互补,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实现养老服务对象由特殊困难老年人向全体老年人转变,养老服务形式以机构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转变,服务主体由政府公办为主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发力转变,全体老年人能够获得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养老服务。基本保障扎实有力。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健全失能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实现融合发展。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占比达到18%以上,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实现全覆盖,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服务队伍更加专业。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监管机制科学高效。建立覆盖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三、解决的问题
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强化重点群体服务保障、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拓展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互助共济,切实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
四、主要内容
主要实施五个方面。一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完善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精准对接主动响应机制,健全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二是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加快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改扩建或新建3个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对特困老人实行分片集中供养。三是强化重点群体服务保障。进一步细化特困人员救助内容,将重点空巢独居老年人纳入探访关爱服务,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四是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深化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街道和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扶持,加快发展智慧养老服务。五是拓展养老服务多元供给。强化家庭养老支撑作用,完善居家社区为老服务功能,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扩大高品质养老服务普惠性供给,鼓励国有企业建设运营养老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