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区政规发〔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宿城区打造牛仔服装生态产业链支持政策》已经区政府五届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城区打造牛仔服装生态产业链支持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推动牛仔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打造宿城特色产业,推动宿城区牛仔服装产业园快速引进和培育一批优质产业项目,加快牛仔产业链条高端发展,同步提升研发、设计、贸易、展示等功能板块水平,全面促进全区牛仔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方向
支持重点为注册在宿城区牛仔服装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范围内且属于牛仔产业链条的企业(含产业配套的生产、贸易、公共服务企业及机构),项目技术、服务水平总体达到高端牛仔产业相关要求,并经宿迁市先进牛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确认。
二、支持内容
1. 推动厂房高效集约利用。鼓励进园企业优先租赁由政府建设的标准化厂房以及改造的老旧厂房,项目竣工投产后,企业税收强度年均达到20万元/千平方米,给予当年度实缴租金全额补助(自签订标准化厂房租赁协议日期算起),采取先缴后补方式兑现。
2. 提升行业装备化水平。对新落户从事牛仔布及牛仔服装生产加工的企业在项目建设周期内购置自动化、智能化等先进生产设备超过1000万元的,分别按照设备投资额10%(购买土地新建厂房或购置园区现有厂房)、8%(租赁厂房)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园区内现有纺织服装企业新增先进设备从事生产牛仔服装产品且有效推动牛仔产业园集聚发展的,参照上述条款执行。(本资金涉及设备投资额认定以设备发票为基础,结合第三方评估设备价值以及统计部门项目入库设备投资额进行综合认定)
3. 提高配套产品集成度。鼓励各类包装、制线、绣花、标牌标签、拉链、钮扣等牛仔服装配套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在园区设立营销中心,专业化、集成化提供和销售优质配件配料产品,对有力推动园区企业协同发展的,当年为园区内非关联方企业供货超过50万元的,按照实际发生交易额的5%给予奖补,以购销发票为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 促进园区规模化发展。对新落户从事牛仔布及牛仔服装生产加工的企业,当年度开票销售首次超1亿元、5亿元的,在按规定享受市、区有关规模突破政策基础上,分别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促进园区规模化发展奖励。
5. 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对外贸易,鼓励国内外知名度较高、业务性强的牛仔服装服饰贸易公司入驻园区,对当年实现一般贸易出口额100万-1000万美元(不含)的、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企业,每1万美元分别奖励200元、300元(不结汇的企业不予奖励)。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优质电商(跨境电商)和品牌代理运营公司入驻园区,推动企业注册(收购)牛仔服装服饰商标,开展品牌化市场运作,对上述贸易公司、电商和品牌代理运营公司委托园区企业进行加工(贴牌)生产并通过公司销售的,按照与园区企业年度实际采购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给予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 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合作成立独立的公共研发设计或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对实缴资本500万元以上,并承诺自工商登记之日起5年内注册及办公场址、统计关系、税务征管关系不迁离本区的,按其为非关联方企业提供科技服务业务实际获得收入的5%予以补助,单个机构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国内外从事牛仔纺织服装行业知名科研院校、实验室、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成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入驻园区的,奖励标准参照上述执行。
7. 实施企业品牌化运作。支持园区内企业利用品牌授权商业模式加快转型升级,对获得国内外知名品牌授权的,按第一年品牌授权费的70%、第二年品牌授权费的50%给予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并购(收购)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且在园区内设立该品牌营销总部的,按核定后并购金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企业引入品牌运作职业经理人模式,对签订服务合同三年以上、税后年薪超过30万元(指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的职业经理人每年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金额为年薪超过30万元部分的20%,每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个人累计不超过40万元。
8. 鼓励品牌形象展示展销。支持园区内企业或公共机构围绕产业开展各类牛仔产品(服务)的发布会、展览(展销)会、重大成果新闻发布会、时尚T台秀、明星代言、慈善公益、直播营销等活动,对推广效果明显的活动,按核定后活动经费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机构)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与政府及园区联合开展的重大活动,可实行一事一议。
本文件中所指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是指注册年限5年以上,并在多个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多个发达城市注册,品牌影响力位居全球或全国纺织服装行业前列的企业。
三、资金申报和管理
1. 申报评审:宿城经济开发区是建设宿城区牛仔服装产业园的主体,宿迁市先进牛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本政策资金申报、评审、监管,原则上每年分两次发布申报指南,统一组织申报评审。
2. 资金管理:除特殊规定,同一事项市、区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已获批本政策的项目不再享受其他区级政策同质条款。本政策中未明确规定的均以区级现行的工信、发改、商务、科技、人社、市场、人才等部门政策为准。本资金兑现由受益财政负责,以税收入库地为准,区财政与属地结算。
本政策有效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将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