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局相关科室:
为规范开展2022年度妇女“两癌”检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特制定《宿城区2022年度妇女“两癌”检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0日
宿城区2022年度妇女“两癌”检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为认真做好妇女“两癌”检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相关项目高质量实施,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度妇女“两癌”筛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苏卫妇幼便函〔2022〕47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苏卫基层〔2022〕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项目和方式
评价项目为妇女“两癌”检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二、评价依据
《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关于做好2022年度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的通知》(苏卫妇幼〔2022〕3号)、《江苏省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异常/可疑个案管理规范(试行)》(苏卫办妇幼〔2022〕10号)、《江苏省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苏卫妇幼〔2022〕2号)、《关于印发宿迁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卫妇幼〔2022〕3号)和《关于做好宿迁市2022年度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宿卫妇幼〔2022〕5号)等文件要求。
三、评价时间
线上评价由区妇幼保健院从“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中直接调取整月或整年的数据。
线下集中评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价范围
所有提供妇女“两癌”检查和增补叶酸服务的医疗卫生单位。
五、评价内容
见附件。
六 、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束后,向各单位通报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