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完善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各种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巩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成果,规范我市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美容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探索建立和完善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营造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以“城中村”、写字楼、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明》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机构”,重点关注非法青少年视力矫正、细胞免疫治疗、非法医美等行为。
(二)依法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三)对以往查处的无证行医场所、开展非法医美的生活美容场所进行“回头看”,对仍然存在非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核查处理。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组织开展协同查处。完善与公安机关之间案件移送、双向咨询、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机制。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认真组织部署专项行动,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并于4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二)普查治理阶段(4月—7月)。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卫计执法支队组织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全覆盖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于8月9日前将检查情况工作总结、相关表格(见附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三)市级督查阶段(8月—9月)。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县(区)上报情况,组织人员开展抽查,重点抽查辖区内各县(区)履职情况,同时梳理重点机构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 30%,并形成全市工作总结。
(四)总结交流提升阶段(10月)。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开展案例评析和经验交流,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跨部门执法联动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将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作为医疗行业监督执法的常规工作,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通过投诉举报、信息监测、部门移交等形式发现和收集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案件线索,对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查早查小”“露头就打”。落实好长三角地区非法行医处罚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加强宣传,巩固整治成果。各地要做好医疗卫生普法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的危害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增强社会公众对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的辨识能力。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共治氛围。及时总结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维护安全就医环境。
联系人:荀天然
投诉电话:84368067
邮箱:sq84389603@163.com
附件:1.2024年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情
况汇总表
2.2024年无证场所“回头看”排查情况信息汇总表
3.XX县(区)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模板)
附件1
2024年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县(区) 单位(盖章):
机构类型 |
监督 户次数 |
行政 处罚 单位数 |
行政处罚情况 |
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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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 违法 所得 户次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万元) |
罚款 户次 |
罚款金额(万元) |
取缔户次 |
移送 案件数 |
法院 判决 案件数 |
因无证行医追责人数 |
信息系统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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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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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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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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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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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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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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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无证场所“回头看”排查情况信息汇总表
县(区) 单位(盖章):
“回头看” 中发现再次 开展无证 行医户数 |
行政 处罚户 (人)次 |
警告数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 违法所得 (万元 |
移送司法 机关数 (人) |
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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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 地 址: 案 由: |
附件 3
XX县(区)打击无证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
工作总结
(模板)
一、 基本情况
……
二、 工作亮点
……
三、 存在问题
……
四、 工作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