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耿车镇积极执行区委区政府政策,部门联动将禁燃烟花爆竹落到实处。
城镇管理部门负责街道宣传和管理。在禁燃烟花爆竹期间,向新开业商户宣传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规定,告知商户开业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禁止烟花爆竹店外经营,并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禁燃禁放期间,共制止3处店外经营,取缔2处烟花爆竹摊点。
安全生产部门对烟花爆竹进行源头管理。对全镇涉及烟花爆竹存储、销售的店铺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已取得相关证照的16家店铺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查清全镇烟花爆竹存量底数;检查中发现2处仓库超出最大允许存放箱数,1处店铺消防设施不合格,现场要求立即停止营业,并在完成整改后向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召开全镇烟花爆竹店铺负责人禁燃禁放工作会,集中传达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并要求负责人经营中告知消费者。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协调禁燃禁放工作。将全镇38个网格员与镇环保队员、村居环保专干组成联合禁燃巡查小队,实行全天候、全周无休的动态巡查,确保禁燃巡查覆盖全面,无死角;村居通过“村村响”广播、悬挂横幅、使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对环境的破坏以及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一旦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对于劝阻无效的个人,将联系派出所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下一步,耿车镇计划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将禁燃禁放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增强网格区域的巡查和检查力度,特别是在岁末节假日和红白喜事等关键时期加强巡查。同时,积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措施能够真正落实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