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描述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 
    
| 负责人 | 王波 | 
| 工作职责 |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授权项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批后监管及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核实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授权项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批后监管及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核实工作。  | 
    
| 地址 | 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1009 | 
| 联系电话 | 84381204 | 
| 传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