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外出实践活动安全,特制订三灶学校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二、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三、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五、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六、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七、学校集会、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梯时学生走指定楼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拥挤,不得催促幼儿快跑。当班教师组织幼儿分左右楼梯上下楼,相应楼层有指定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出入会场有序,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跑,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对带队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加强管理。活动过程中要求带队教职员工始终跟随学生,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