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宿城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
索引号 | 321302/2015-00496 | 分类 | 财政预决算报告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财政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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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四届
人大四次会议文件
关于宿城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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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施 勇
各位代表:
我受宿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宿城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区乡财政部门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稳增长、惠民生、促改革”工作要求,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千方百计强化征管保增长、增加投入促发展、优化结构惠民生、改革创新提绩效,全区财政运行态势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全区实现公共财政收入238828万元,占年度预算99.2%,同口径增长14.5%(下同)。其中:税收收入207220万元,占年度预算99.3%,增长15.6%,税收占比86.8%;非税收入31608万元,占年度预算98.5%,增长8.1%。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
完成数(万元) |
增减(%) |
项目 |
完成数(万元) |
增减(%) |
增值税 |
10321 |
-2.1 |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
35109 |
33 |
营业税 |
105573 |
17.4 |
耕地占用税及契税 |
20234 |
42.4 |
企业所得税 |
8461 |
-18.4 |
专项收入 |
4591 |
9.7 |
个人所得税 |
13409 |
-12 |
行政性收费收入 |
5465 |
-26.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892 |
12.4 |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其他收入 |
18501 |
30.9 |
按照现行市区财政体制测算,全区公共财政收入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全区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9.2亿元左右。扣减上解上级支出5.95亿元,全区安排公共财政支出33.05亿元,基本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二)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区本级(含区直、街道、经济开发区及宿城新区)实现公共财政收入180163万元,占年度预算90%,增长11.8%。其中:税收收入150321万元,增长12.8%,税收占比83.4%;非税收入29842万元,增长7.1%。区本级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债券转贷、上年结余等收入,扣减上解上级支出,区本级公共财政可用财力测算为288200万元。区本级安排公共财政支出287681万元,占年度预算99%,增长3.4%。其中:经济开发区及宿城新区支出27462万元,增长29.1%;街道支出4732万元,下降9.4%;区直支出255487万元,增长1.5%,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53万元,完成预算98.5%,下降8.9%。其中:区本级安排12258万元,上级追加支出495万元。
2、国防支出221万元,完成预算133.6%,增长13.3%。主要是新增市武警支队经费2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9592万元,完成预算88.6%,增长5.8%。其中:区本级安排5738万元,上级追加支出3854万元。
4、教育支出40825万元,完成预算101.6%,增长6.2%。其中:区本级安排37142万元,上级追加支出3683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7361万元,完成预算100.2%,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区本级安排6120万元,上级追加支出1241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39万元,完成预算126.8%,增长16.1%。主要是增加文体中心建设支出156万元。其中:区本级安排1338万元,上级追加支出401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44万元,完成预算100.2%,增长8.8%。其中:区本级安排25579万元,上级追加支出13265万元。
8、医疗卫生支出17868万元,完成预算101.7%,增长14.9%。其中:区本级安排15166万元,上级追加支出2702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6196万元,完成预算94.4%,下降18.6%。主要是上级安排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915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099万元,完成预算102%,基本与上年持平。其中:区本级安排14952万元,上级追加支出2147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46849万元,完成预算100.3%,增长31.5%,主要是增加水利工程建设投入4000万元。其中:区本级安排16111万元,上级追加支出30738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3616万元,完成预算96.4%,同比减支2624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提档省级工程引导资金3512万元转入政府性基金支出。其中:区本级安排809万元,上级追加支出2807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8348万元,完成预算100.4%,增长2%。其中:区本级安排26515万元,上级追加支出1833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550万元,完成预算105%,增长1.2%。其中:区本级安排876万元,上级追加支出1674万元。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00万元,减支123万元,主要是市级金融发展引导资金减少。
16、住房保障支出17254万元,完成预算130.2%,增长1.6倍,主要是动用上年结转资金及省债券转贷资金8000万元加大保障房建设投入。其中:区本级安排11000万元,上级追加支出6254万元。
17、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760万元,完成预算98.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62745万元,下降7.3%。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1481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1479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794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350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61974万元,下降6.9%。其中:用于征地拆迁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146310万元,用于市政道路维修建设、环城西路绿化、老旧小区改造、市区菜市场改造及绿化管养等基础设施投入经费12372万元,用于中小学校舍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2868万元,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经费等42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社保基金收入60277万元,增长19.9%。其中:企业养老基金收入27675万元;居民养老基金收入13743万元;居民基本医疗基金收入470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基金收入11424万元;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收入2735万元。社保基金支出59256万元,增长28.8%。其中:企业养老基金支出26977万元;居民养老基金支出1263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基金支出528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基金支出11773万元;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支出259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4717万元(其中市统筹管理4956万元)。
四、2014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目标责任、健全征管机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4年,区财税部门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体系,成立综合治税办公室,开展综合治税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实施税源摸底与清收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扎实做好财政收入跟踪分析,增强组织财政收入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动态管理办法,促进非税收入实时缴入国库。全区公共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公共财政收入增幅位居三县二区第三,较全市平均增幅高1个百分点;税收占比位居三县二区第二,比全市平均水平高0.8个百分点。
(二)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民政策,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加大农林水事务投入。全区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7.06亿元,占全区公共预算支出21.4%。其中安排水利建设投入12296万元,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农田节水设施、小型水利等工程建设的资金需要;发放粮食直补、农资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6847万元;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672万元,提高农业生产抗灾能力;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4520万元,加强黄河故道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土地治理;安排“一事一议”奖补资金2934万元,支持农桥、村级道路等公益项目建设;投入成子湖周边等薄弱地区扶贫开发资金5889万元,用于省定和市定经济薄弱村扶贫开发配套;筹措4250万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全力保障教育支出。安排教育经费投入4.35亿元,同比增长6.2%,较支出平均增幅高4.7个百分点。其中落实扶困助学政策,向全区12901人次职中学生、幼教学生、义务教育学生发放助学金和生活补助1965万元;投入6397万元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和教育现代化创建;争取和安排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专项经费892万元,支持职业教育提升内涵。三是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需要。城乡基本养老制度全面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保障实现城乡全覆盖,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为全区7.4万名60岁以上城乡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7128万元;向1.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2128名五保户、1652名民政优抚对象和420名孤儿发放生活补助3680万元;落实优抚及残疾人保障政策,支持残疾人就业保障和培训、发放重度残疾生活补贴等577万元;支持失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职业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安排补助资金1208万元;在安排住房保障配套资金11000万元的同时,引导金融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6700万元,全区50.5万城乡参保对象受益;安排和争取资金2201万元,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安排800万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安排340万元推进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改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设施条件。五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强化预算执行,杜绝一般性经费追加,压缩行政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据统计,全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4.5%。
(三)加大投入力度、引导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的正向叠加效应,支持经济发展。一是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安排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税收奖励、小微企业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招商等专项资金13548万元,突出工业经济量和质的提升。二是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安排鲜活农产品直供、服务业引导、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农贸市场改造等补助资金2550万元,繁荣城乡流通市场,促进产业融。三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安排高效农业补助4500万元、产业化经营补助等扶持资金1028万元,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民致富。四是加强金融体系建设。设立企业“应急互助”周转金5000万元,安排金融企业、担保企业风险补贴等专项资金1109万元,担保企业全年帮助中小企业和各类创业主体担保贷款16.8亿元,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五是千方百计支持园区建设。通过区财政直接投入、向上争取、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经济开发区、宿城新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统筹试验区、龙河新城和耿车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市区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征地拆迁、道路管网、公共服务平台等资金13.5亿元。
(四)加强财政管理、推进改革创新,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在科学合理编制公共财政预算基础上,试编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二是建立健全非税收入集中收付制度。实施非税收入集中收缴,完善非税资金与公共财政补助同标准的定员定额管理办法,提高非税收入使用及管理水平。三是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区政府制定了《宿城区本级预算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印发了《关于做好区直部门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排定了财政预决算、部门收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时间计划,将于2015年全部落实到位。四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区本级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的通知》,从八大方面细化了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行为。五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区政府制定了《宿城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纲要》,对区财政安排农业、社会保障、交通三方面6618万元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财政支出评价有效性和影响力。六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对区直所有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调研与财务管理检查,全面了解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情况;部门联动,对5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涉及财政资金21638万元,纠正问题资金726万元,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各位代表,以上是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初步反映,待市区财政办理决算后,上述预算执行情况还会有一些小幅变动,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也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关键之年。综观当前形势,受宏观环境制约因素依然较多,我区实体经济发展仍将面临着不少困难与挑战。全区财源结构不合理,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和促进转型升级都需要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财政收支矛盾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的常态。但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也为我区经济和财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根据新《预算法》以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区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是: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一是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四本预算体系;二是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三是支出预算坚持勤俭节约,突出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事业及城乡生活环境保护改善等民生事业投入,进一步压缩行政机关会议费等一般运行费用,统筹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和创新发展,强化支出预算刚性约束;四是稳妥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实现区本级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积极做好乡镇级预决算公开准备工作。
一、公共财政预算
(一)全区公共财政预算。全区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初步确定为265100万元,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232600万元,增长12%;非税收入32500万元,增长3%。主要项目是:
项目 |
完成数(万元) |
增减(%) |
项目 |
完成数(万元) |
增减(%) |
增值税 |
11000 |
6.6 |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
40400 |
15 |
营业税 |
121200 |
15 |
耕地占用税及契税 |
19600 |
3.13 |
企业所得税 |
3700 |
13 |
专项收入及行政性收费收入 |
10800 |
15 |
个人所得税 |
15000 |
12 |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其他收入 |
17414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000 |
12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286 |
|
全区公共财政收入加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全区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18084万元左右,扣减上解上级支出65497万元,按照“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57388万元。
(二)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2015年,区本级安排公共财政收入预算202241万元,增长18.7%。按区本级完成上述财政收入测算,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为218028万元,加上调入两年以上结余资金5400万元,安排公共预算支出222819万元,其中园区27212万元;街道18542万元;区直17706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项目 |
金额(万元) |
项目 |
金额(万元)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390 |
城乡社区事务 |
10639 |
国防 |
257 |
农林水事务 |
16204 |
公共安全 |
6583 |
交通运输 |
982 |
教育 |
52888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10544 |
科学技术 |
2583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1216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920 |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200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29786 |
住房保障支出 |
15000 |
医疗卫生 |
12596 |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12 |
节能环保 |
265 |
预备费 |
5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8505万元,下降33%。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9845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000万元。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8505万元,下降39%。其中:用于征地拆迁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98451万元,用于市政道路维修建设、市区菜市场改造及环卫保洁绿化管养等基础设施投入经费100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6090万元,增长20.4%。其中:企业养老基金收入28915万元,居民养老基金收入1275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基金收入5841万元,城镇职工医疗基金收入15253万元,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收入3330万元。本年基金收入加上年滚存基金结余,安排社保基金支出预算67005亿元,增长26%。其中:企业养老基金支出32627万元,居民养老基金支出1100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基金支出5684万元,城镇职工医疗基金支出14589万元,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支出310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380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纳入我区管理的国有及国有参股企业上缴的经营收益预算为286万元,按上级文件规定全额作为公共财政收入缴入国库,统筹用于民生事业投入。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为圆满完成2015年预算目标,全区财政部门将进一步适应并主动把握财政改革新形势和新要求,与时俱进更新财政预算管理服务理念,紧紧围绕“保民生促发展第一责任;阳光财政绩效预算第一要务;财政目标第一方阵”的定位,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显著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一)突出服务发展主题,努力在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上有新突破。一是完善鼓励投资财政政策。研究、完善和规范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探索招商引资项目财税成本收益评估机制,加大对龙头企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投资高质量增长。区财政安排政策性奖励、产业扶持及专业化招商等经费4800万元。二是着力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财政性引导和扶持资金使用办法,探索公开评审制度,相关资金实行整合集中投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推进产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安排工业企业科技研发、人才引进等转型升级扶持资金6650万元。三是促进服务业升级提品。加快古黄河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及形象宣传,积极落实“营改增”工作,促进交通物流与网络商务竞相发展。安排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460万元。四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积极促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和产业化经营。安排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1500万元。五是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投资。积极运作企业应急互助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等财政扶持资金,运用信用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融资租赁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区财政整合安排金融业发展引导资金400万元。六是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统筹调度融资资金,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释放社会投资潜力,支持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二)突出公共财政内涵,努力在保障民生福祉和促进和谐发展上有新举措。一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支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内涵提升。区财政安排教育经费5288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639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配套、校舍安全建设、区实小迁建、现代化教学设备添置、校舍维修等专项经费14958万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供养等社会保障补助标准,统筹城乡大病保险,安排社会各类保障补助27241万元;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600万元,同比增加460万元;促进城乡居民生活住房条件改善。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安排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10000万元。二是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全力支持中心城市核心区提升发展档次和品位,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提高中心城市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区财政安排文明城市创建、中心城市环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建设等城市管理维护经费18160万元。三是推进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水利、乡村道路、村庄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实施草危房改造,重点支持扶贫开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致富。安排水利建设、扶贫救助、危房改造、土地承包权确权发证等资金6500万元。四是保障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安排2000万元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五是促进全民创业就业。落实创业补贴、培训、贴息等各项扶持政策,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安排全民创业等资金780万元。
(三)突出法治财政建设,努力在提升财政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上有新进展。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形势的研判,加强财税部门与乡镇(街道)、园区联动分析和信息共享,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强化综合治税服务平台建设,牢牢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依法加强重点税源、零散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充分挖掘增收潜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既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又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关系。二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扎口审批、统计分析、融资成本控制考核、风险预警及偿债基金设立机制。安排政府偿债资金8000万元,进一步提高政府债务风险防范能力。三是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方案,充分发挥预算公开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促进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政府预决算将在人大批准后二十天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组织开展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评审论证和绩效跟踪,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指导下,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谋求新发展,努力完成全年各项预算任务,为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