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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2025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01618078X/2025-00073 分类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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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

屠园镇人民政府、埠子镇人民政府、龙河镇人民政府、蔡集镇人民政府、王官集镇人民政府、耿车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5﹞20号)文件要求,本次下达我区的2025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757万元,其中重点帮促项目补助715.75万元,市委工作队员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41.25万元。

衔接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统筹支持重点片区发展、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全省农村重点改革试点以及补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必要的小型基础设施短板,结合2025年项目库,并请示区领导同意,现将2025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安排如下:

1.市级重点帮促项目补助715.75万元,用于屠园要道村标准化厂房项目328.7275万元;用于龙河“联村抱团发展”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330万元;用于王官集镇、龙河镇、蔡集镇、耿车镇、埠子镇乡村医疗互助试点补助57.0225万元。

2.市委工作队员和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41.25万元,支出方向属于约束性任务,按相关财务程序拨付到市委驻宿城区帮促工作队账户。

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宿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宿财规〔2022〕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各镇要落实财政衔接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强化项目实施工作跟踪督促和质量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按规定公告公示,要建立健全项目资产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促进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宿城区2025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

      2.宿城区2025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宿城区财政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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