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好学生”、“品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
“进步显著学生”评选细则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激励学生创先争优,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接班人,特制定本细则。
一、“三好学生”评选细则:
(一)思想品德好: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
2、尊敬师长,听从师长的教诲,团结友爱同学。
3、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团队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认真完成学校、班级、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如:班组干部工作、值日工作、各项检查、志愿服务工作以及临时指令性的工作。
(二)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刻苦、努力地学习,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求知欲强。
2、虚心好学,勤于思考,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学期等第)优良。
3、初一:语、数、英、政、史、地、生、七门课程学期成绩均获优秀(个别学科视整体情况而定)
音、美、劳、信息四门课学期成绩在良好以上。
初二:语、数、英、政、史、地、生、七门课程学期成绩均获优秀(个别学科视整体情况而定)
音、美、劳、信息四门课学期成绩在良好以上。
初三:语、数、英、物、化、政、史七门课程学期成绩均获优秀(个别学科视整体情况而定)
音乐、美术学期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身体好:
1、自觉主动地上好体育课,健康课,刻苦训练,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2、自觉认真地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
3、积极认真参加体育达标训练和大课间跑操活动。
4、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二、“品泽优秀学生”评选细则:
“品学兼优学生”评选参照“三好学生”评选细则,标准较三好学生标准略低,适当放低要求,但各科学期等第也应在良好以上,个别学科视整体情况而定。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1、参评者必须是班委以上学生干部。
2、爱国、爱家、爱校,关注时事政治,热爱集体。
3、热心班级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积极配合学校、班主任工作,敢于、善于参与学校、班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干部。
4、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和谐,生活上健康向上,有正确的审美观。
5、学习刻苦努力、目标明确,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学有所长,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善于创新,能认真完成各科作业,学习上处于班级领先层次,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6、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内外文体活动,体育成绩及格以上。
四、“进步显著学生”评选细则
1、思想好,品行端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班级班规纪律。
2、较以往在多方面或某一方面有显著进步者,如言行举止上文明了许多,学习上有长足进步,体育中考项目中有显著提升等。
五、评定办法:
1、班级初定:
班主任根据评选细则,初拟人选,同时填写表格,经班委会及学生代表对初选人员评议,初定后将名单表格公布到年级组群里,请任课老师参评。
2、任课教师参评:
任课教师对班级上报的初定人员进行评定,重点是课堂纪律、学习态度、完成作业等情况。凡50%及以上的任课教师认为该学生达不到评选条件的,就淘汰其评定资格。
3、学校审定:
学校根据班级及任课教师上报的评定材料、逐个进行审核、签署是否评定为三好学生、品学兼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进步显著学生的意见,并向班主任通报评定结果。
六、奖励:
1、德育处公布三好学生、品学兼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进步显著学生名单。
2、休业式上全校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并为获奖学生颁发奖状、奖品。
附:凡受学校处分的学生,有违纪记录的学生均不得参评,期中考试中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法、历史、体育)有缺考的学生一律不得参评。
本次评比最终解释权归宿迁木渎实验学校初中部德育处所有。
宿迁木渎实验学校校长室、德育处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