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和评审工作程序
(一)正高级职称人选推荐工作
1.推荐数量。 我市2024年中小学正高级推荐指标数为39人 (含沭阳县), 其中乡村教师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在乡村 中小学任教满30年的, 可不受推荐指标限制。
2.推荐要求。 向一线教师、乡村教师倾斜, 其中担任中小学(不含幼 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含副职) 的不超 过实际推荐人数的30%, 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 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申报人员的各县( 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教育局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乡村教师“三定向”岗位, 选择定向评价的教师应在申报人员名册中标明“乡村定向教师”。
3.推荐程序
( 1 )教师个人申报。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全面实 行网上申报 , 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 ( https://www.jssrcfwypt.org.cn/ )职称专栏, 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 报信息后, 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 申报类型为:正常申报、乡村教师正常申报、乡村定向正常申
报、专职教科研训人员正常申报。 申报人员对照申报类型和相应 的资格条件, 提出书面申请, 经工作单位同意后, 按规定提交申 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1-1-5 )。
( 2) 学校(单位)推荐。 学校(单位) 应组织专人对申报人 员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对材料有误或缺失的须及时通 知申报人员纠正或补充, 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原因。通过公 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 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单 位) 教师总数的70%; 学生测评不少于两个班。教科研训等人员 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 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申报人员情 况简表》(附件1-3-4)在学校(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共场所公示后 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并按规定公 开投诉电话。
( 3)县(区) 资格审查。 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 确保所有申报材 料真实完整。市教育局将对上报的论文代表作进行查重处理, 对 在教育教学中实际应用并具有推广价值、可替代论文的原创性成 果进行评议鉴定。以定向评价标准申报的乡村教师要严格按照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52号文件的身份界定并提供证明。
( 4) 市推荐委员会推荐。 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中职校教师 正高级职称人选推荐委员会, 对照相应的资格条件, 通过审阅申 报材料、集中教学测评、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择优推荐, 全面考 察并提交推荐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说明。推荐人选及《申报人 员情况简表》在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 作日, 并按规定公开投诉电话。因推荐单位审核失误或有关比例 把握不严导致名额浪费的, 由推荐单位自负其责; 对弄虚作假或 瞒报谎报的, 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情节严重的予以 通报。
(二)高级及以下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 经工作单位同 意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2-1-5 )。教师职称 继续实行网上填报,申报人员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 料,完成网上填报。
2.单位推荐。 学校(单位) 应组织专人对申报人员申报资 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对材料有误或缺失的须及时通知申报人 员纠正或补充, 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原因。通过公开述职、 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公开 述职和教师测评结合进行, 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单位) 教师总 数的 70% ; 学生测评不少于两个班。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 务对象开展测评, 参加人数不少于 30 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及其直
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在学校(单位) 网站 或相关公共场所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 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按规定公开投诉电话。
3. 资格审查。市、县(区) 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 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相应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以定向评价标准申报的乡村 教师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52号文件的身份界定并提 供证明。 在上报本地区材料前需在网站公示推荐人选情况, 并对 所有被举报人员信息核准后做出结论。对举报属实, 不符合上报 要求的材料取消相关人员申报资格。
4.组织评审。 9 月上旬审核申报材料; 10月份组织全市中小学 和中职校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面试和材料评审; 11月份组织市直中 小学和中职校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面试和材料评审。各县(区) 组 织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5.公示评审结果。在政府或教育局网站公示相应教师专业技 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按 规定公开投诉电话, 接受社会监督。
6.发文公布。按管理权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市、 县(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对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资格证书。
四、有关事项说明
1. 各地各校要依据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 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 2013 〕5号)、《江苏省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 27号)、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 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 176号) 等文件精神开展推荐评审 工作。
2. 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和评审, 应根据 岗位设置的要求,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其中市、 县 (区)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教科所从事教学科研的专业技术 岗位可以贯通使用,中小学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可以贯通使用。
3.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师晋升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有2年以 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 可放宽)。
4. 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 入职后按 国家有关规定, 硕士研究生初定二级教师、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 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一级教师; 大专毕业生在教学岗位见习满 1年并 考核合格的初定三级教师、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可申报评 审二级教师。
5.根据《关于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 通知》(宿人社通〔2022〕 136 号)要求,自2022年度起,专业技
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 90学时, 其中公需科目 30学时, 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2021及以前年度, 高、中级专 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 其中公需科目24学时, 专业科目不少 于48学时;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40 学时, 其中公需科目 24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16学时。
6. 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 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 日, 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 日。
7.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宿迁市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 录的通知》(宿财综〔2023〕 13号) 规定执行。相关单位报送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时, 一并将评审费交市教育局财务处, 同时提 供申报人员汇总名册纸质版。
8.个人网上申报具体时间( 逾期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和要求 见附件 3 ,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五、相关要求
1.坚持规范操作。 各地各校要不断完善职称评审制度, 规范 职称评审程序,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 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文件, 让全体教 师了解职称评审的标准和要求, 对标找差, 明确努力方向。严格 按照文件要求把好申报对象关, 确保评审之前文件公开、条件公 开, 各环节预留充足的时间; 严格推荐评审程序, 坚持“ 四公
开” , 即向教师公开本单位的岗位指标数、申报者公开述职、公开 展示教育教学及教科研等方面实绩材料、公开单位的评审推荐上 报人选。评审过程确保科学有序、规范公正;最终评审结果公 开、让人信服。要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对评 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2.严格监督管理。 实行职称申报资格审核实名制。因申报材 料信息疏漏、错误等问题影响到参加评审的, 由申报人员和申报 单位自行负责。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问责。 凡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发现师德师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 题, 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 则》处分处理, 取消当年职称评审相关资格后, 从次年开始两年 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予以撤销, 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 失信行为记入全省 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并报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记录期为3 年。
附件 1-1
宿迁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 县(区)教育局报送材料及要求
1.《宿迁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名册》( 一式 2 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请加盖 教育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公章,格式如下:
宿迁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名册
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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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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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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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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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
最 |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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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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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隶属 县 (区)、 市直 |
学校 (单 位) 名称 |
学 段 |
送 审 学 科 |
姓名 |
性别 |
出 生 年 月 |
政 治 面 貌 |
党 政 职 务 |
身 份 证 号 |
历 ( 学 位 ) 毕 业 院 校 |
高 学 历 ( 学 位 ) |
历 ( 学 位 ) 取 得 时 间 |
所 学 专 业 |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现从 事专 业 |
工 作 年 限 |
教师 资格 证书 种类 |
现 职 称 |
取 得 时 间 |
拟 评 审 职 称 |
破 格 情 况 |
考 核 情 况 |
否 教 科 研 训 人 员 |
是 否 乡 村 教 师 |
是 否 校 级 |
教 学 等 次 测 评 |
手 机 号 码 |
联 系 地 址 |
邮 编 号 码 |
备 注 |
1 |
县 ( 区 ) 教 育局 |
xxx 中学 |
初 中 |
数 学 |
xxx |
男 |
19 72 05 22 |
中 共 党 员 |
副 校 长 |
xx x |
南 京 大 学 |
本 科 学 士 |
19 94 07 01 |
数 学 |
19 94 09 01 |
数学 |
20 |
初中 |
高 级 教 师 |
20 08 06 30 |
正 高 级 教 师 |
无 |
1 优 秀 , 4 合 格 |
否 |
乡 村 教 师 |
满 工 作 量 |
优 秀 |
13 85 06 0x xx x |
宿 迁 市 xx 路 xx 号 |
21 xx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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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表一式两份,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公章,电子表格使用 excel 表制作并上报;2 .表格各类时间按年月日顺序的8位数 字,如19720522;3 .学段:填写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九年一贯制根据任教情况填写初中或小学等;4 .党政职务:校长、书记、副 校长、副书记、中层管理;5 .破格情况指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6 .“是否乡村教师”栏,如是,应标明:乡村教师、乡村工作满30年教师、 乡村定向教师;7.如果副校长满教学工作量以教师身份申报,在“是否校级”栏标明:满工作量;8.教学等次测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9.学 校(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10.考核情况表述顺序为优秀在前合格在后。
2.《宿迁市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 明》( 一式 1 份) ,格式如下:
宿迁市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职业行 为准则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在本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人选推荐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经 XXX 教育 局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师德师风情况,XXX 等 XX 位同志(名单附后) 目前没有违反教师行为准则和师德师风的 情况。
特此说明。
XXX 教育局
2024年 XX 月 XX 日
二、申报人员具体材料及要求
每份申报材料原则上装入1个大材料袋(第四类材料论文论 著装入合适小材料袋)。材料袋用胶带全面固定,防止破损。
申报人员材料分为四类:
(一)评审表格(不需装订)
1.《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4, 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评审表》中凡申报人员本人填写的栏 目,须经学校有关部门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2.《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两页左 右并排 A3 打印,一式 8 份。《简表》填写的是申报人员最主要 的业绩成果,学校应严格审核。注:“设区市集中教学测评等次” 处空白。
(二)佐证材料
1.各类佐证材料(含复印件),均须经申报人所在学校(单 位)和县( 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照原件逐一审核,审核人要 签名,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研训员、校领导须 提供近三年听课记录原件)
2.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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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 |
材料名称 |
份数 |
页码 |
备注 |
申报资格 |
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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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教师资格证书(含注册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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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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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证书、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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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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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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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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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任教年限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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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表彰 |
省辖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综合性表 彰奖励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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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5份,复印件 |
教学工作 |
县(市、区)级及以上公开教学(学科 讲座)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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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为近5年的,限15 次,研训员限25次, 原件 |
近5年任教学科(课程)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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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任课表或年级总 课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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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和骨干教师 称号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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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8份,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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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示范 |
指导青年教师材料(或在师范院校师范 类专业兼职授课、导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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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的协议书、青年 教师获奖证书 。 限3 人,复印件 |
担任过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 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首席专家、 导师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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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5项,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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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团体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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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5项,复印件 |
(三)论文论著代表作
1.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经国家教材委员会 审定使用的教材等需提供原件。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中 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版)》为准。申报人员同时提供“ 国
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期刊社查询”和知网等查询证明( 见 下图) ,查不到的不上报。
2.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论文论著教材研究报告名称 |
本人承担 部分 |
发表、出版时间 |
期刊名称 或出版社 |
是否核心期刊 |
例:《中小学教师有效教学 行为调查研究》 |
独立 |
2014 .04 |
教育研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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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教师限提供5篇(部),教科研训人员限提供8篇(部),原件。
(四)课题和教学科研获奖情况(限2项)
1.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课题材料,包括:( 1 )立项报告,或 课题下达文件;(2 )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等;(3) 结题报告,或课题获奖证书。
2.任现职以来教学成果奖获奖材料,包括:( 1 )获奖证书;
(2 )成果申报书;(3)成果报告;(4 )研究成果:代表性研 究报告、论文、专著(封面、 目录及重要章节)等。
3. 材料按每个课题或教学科研获奖的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课题名称 |
立项部门、时间 |
本人排名 |
结题、获奖时间 |
备注 |
例: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发 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 办公室2019 .10 |
2/7 |
2022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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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填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省级及以上教科研或规划课题, 以及省级二等奖以上教学 科研获奖,原件。
(五)申报人员材料袋格式要求
1. 申报人员材料封面以 A4纸打印 ,粘贴于材料袋的封面, 格式如下:
地区:宿迁市 编号: 学段: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送审材料袋 学校(单位)名称: 姓 名: 评审学科: 拟评职务资格: 单位审核人: 市、县审核人: 年 月 日 |
2.送审材料袋底部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下列表样用白纸打印后裁剪成5cm*20cm 左右 粘帖于送审材料袋底部。
是否研训员 是否乡村或乡村“三定向” 是否校级 |
附件 1-2
宿迁市中职校正高级讲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有关申报要求说明
1.关于教师资格。 申报人员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作具备 相应教师资格)。编制在小学和初中,长期在社区教育中心(农 村成人教育中心)教师,具有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也 可申报。
2.关于学历。 申报人员需具有国民教育学历,经原省教委 验印的党校学历视同合格学历,其他党校学历不作为评审的有 效学历依据。军人服兵役期间在军事院校取得的学历、学位在 评审中予以认可,地方人员在军队院校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在 评审中不予认可。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关于申报学科。正高级讲师不设“教育管理” 学科;“ 社区 教育” 学科限兼任教学工作的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 心)人员申报。
4.关于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所在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 人员2019年至2023年间的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提供考核
办法、通知等相关佐证材料。
5.关于教学奖项。 申报人员所获教学奖项应纳入学校规划 或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适用于行业主管 的学校)组织或批准;申报人员应提供获奖证书或主办部门的 获奖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