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附中宿迁分校黄海路校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办法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4-10-11 15:26

、申报和评审工作程序

(一)正高级职称人选推荐工作

1.推荐数量。 我市2024年中小学正高级推荐指标数为39(含沭阳县),其中乡村教师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在乡村中小学任教满30年的,可不受推荐指标限制。

2.推荐要求。向一线教师、乡村教师倾斜,其中担任中小学(不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含副职)的不超过实际推荐人数的30%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申报人员的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乡村教师三定向岗位,选择定向评价的教师应在申报人员名册中标明乡村定向教师

3.推荐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全面实行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申报类型为:正常申报、乡村教师正常申报、乡村定向正常申

报、专职教科研训人员正常申报。 申报人员对照申报类型和相应的资格条件,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1-5)。

2学校(单位)推荐。学校(单位)应组织专人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有误或缺失的须及时通知申报人员纠正或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原因。通过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不少于两个班。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附件1-3-4)在学校(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共场所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公开投诉电话。

3)县(区)资格审查。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市教育局将对上报的论文代表作进行查重处理,在教育教学中实际应用并具有推广价值、可替代论文的原创性成果进行评议鉴定。以定向评价标准申报的乡村教师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52号文件的身份界定并提供证明。

4市推荐委员会推荐。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人选推荐委员会,对照相应的资格条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集中教学测评、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择优推荐,全面考察并提交推荐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说明。推荐人选及《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在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公开投诉电话。因推荐单位审核失误或有关比例把握不严导致名额浪费的, 由推荐单位自负其责;对弄虚作假或瞒报谎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

(二)高级及以下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1-5 )。教师职称继续实行网上填报,申报人员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2.单位推荐。  学校(单位) 应组织专人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有误或缺失的须及时通知申报人员纠正或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原因。通过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不少于两个班。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及其直

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在学校(单位) 网站或相关公共场所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并按规定公开投诉电话。

3.资格审查。市、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以定向评价标准申报的乡村教师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52号文件的身份界定并提供证明。在上报本地区材料前需在网站公示推荐人选情况,并对所有被举报人员信息核准后做出结论。对举报属实,不符合上报要求的材料取消相关人员申报资格。

4.组织评审。9月上旬审核申报材料;10月份组织全市中小学和中职校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面试和材料评审;11月份组织市直中小学和中职校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面试和材料评审。各县(区)织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5.公示评审结果。在政府或教育局网站公示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规定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6.发文公布。按管理权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对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资格证书。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各地各校要依据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 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6等文件精神开展推荐评审工作。

2.  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应根据岗位设置的要求,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其中市、(区)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教科所从事教学科研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贯通使用,中小学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可以贯通使用。

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师晋升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可放宽)。

4.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入职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初定二级教师、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一级教师;大专毕业生在教学岗位见习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初定三级教师、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二级教师。

5.根据《关于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宿人社通〔2022136号)要求,自2022年度起,专业技

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21及以前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48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16学时。

6. 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 截止时间为202312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4331日。

7.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宿迁市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宿财综〔202313号)规定执行。相关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时,一并将评审费交市教育局财务处, 同时提供申报人员汇总名册纸质版。

8.个人网上申报具体时间( 逾期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和要求见附件 3,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五、相关要求

1.坚持规范操作。各地各校要不断完善职称评审制度,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文件,让全体教师了解职称评审的标准和要求,对标找差,明确努力方向。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好申报对象关,确保评审之前文件公开、条件公开, 各环节预留充足的时间; 严格推荐评审程序 坚持四公

即向教师公开本单位的岗位指标数、申报者公开述职、公开展示教育教学及教科研等方面实绩材料、公开单位的评审推荐上报人选。评审过程确保科学有序、规范公正;最终评审结果公开、让人信服。要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

2.严格监督管理。实行职称申报资格审核实名制。因申报材料信息疏漏、错误等问题影响到参加评审的, 由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格问责。凡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发现师德师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分处理,取消当年职称评审相关资格后,从次年开始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 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失信行为记入全省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并报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录期为3年。

附件1-1

宿迁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县(区)教育局报送材料及要求

1.《宿迁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名册》(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请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公章,格式如下:

宿迁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名册

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隶属

(区)、市直

学校(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  

()

()  

现从

事专

教师资格证书种类

1

)育局

xxx

中学

xxx

19

72

05

22

xx

x

19

94

07

01

19

94

09

01

数学

20

初中

20

08

06

30

1   ,4

13

85

060x xxx

宿

xx

xx

21xxxx

1.本表一式两份,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公章,电子表格使用excel表制作并上报;2.表格各类时间按年月日顺序的8位数字,如197205223.学段:填写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九年一贯制根据任教情况填写初中或小学等;4.党政职务: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中层管理;5.破格情况指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6是否乡村教师栏,如是,应标明:乡村教师、乡村工作满30年教师、乡村定向教师;7.如果副校长满教学工作量以教师身份申报,在是否校级栏标明:满工作量8.教学等次测评结果为优秀良好9.学校(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10.考核情况表述顺序为优秀在前合格在后。

2.《宿迁市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一式1格式如下:

宿迁市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在本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选推荐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经XXX教育局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师德师风情况,XXXXX 位同志(名单附后)目前没有违反教师行为准则和师德师风的情况。

特此说明。

XXX教育局

2024XXXX  

二、申报人员具体材料及要求

每份申报材料原则上装入1个大材料袋(第四类材料论文论著装入合适小材料袋)。材料袋用胶带全面固定,防止破损。

申报人员材料分为四类:

(一)评审表格(不需装订)

1.《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评审表》中凡申报人员本人填写的栏目,须经学校有关部门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2.《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两页左右并排A3打印,一式8份。《简表》填写的是申报人员最主要的业绩成果,学校应严格审核。注:设区市集中教学测评等次处空白。

(二)佐证材料

1.各类佐证材料(含复印件),均须经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照原件逐一审核,审核人要签名,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研训员、校领导须提供近三年听课记录原件)

2.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材料种类

材料名称

份数

页码

备注

申报资格

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书(含注册页)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现职称证书、聘书

继续教育证明

原件

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材料

乡村任教年限证明

综合性表彰

省辖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综合性表彰奖励证书

5份,复印件

教学工作

县(市、区)级及以上公开教学(学科讲座)等材料

原则为近5年的,限15次,研训员限25次,原件

5年任教学科(课程)课表

教师任课表或年级总课表,复印件

省辖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和骨干教师称号证书

8份,复印件

专业示范

指导青年教师材料(或在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兼职授课、导师材料)

签定的协议书、青年教师获奖证书3人,复印件

担任过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首席专家、导师等)材料

5项,复印件

学术团体任职

5项,复印件

(三)论文论著代表作

1.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定使用的教材等需提供原件。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版)》为准。申报人员同时提供

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期刊社查询”和知网等查询证明(下图查不到的不上报。

2.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论文论著教材研究报告名称

本人承担部分

发表、出版时间

期刊名称或出版社

是否核心期刊

例:《中小学教师有效教学行为调查研究》

独立

201404

教育研究

注:教师限提供5篇(部),教科研训人员限提供8篇(部),原件。

(四)课题和教学科研获奖情况(限2项)

1.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课题材料,包括:(1)立项报告,或  课题下达文件;(2)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等;(3结题报告,或课题获奖证书。

2.任现职以来教学成果奖获奖材料,包括:(1)获奖证书;

2)成果申报书;(3)成果报告;(4)研究成果:代表性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封面、目录及重要章节)等。

3.  材料按每个课题或教学科研获奖的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课题名称

立项部门、时间

本人排名

结题、获奖时间

备注

例: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201910

2/7

202210

注:限填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省级及以上教科研或规划课题,以及省级二等奖以上教学科研获奖,原件。

(五)申报人员材料袋格式要求

1. 申报人员材料封面以A4纸打印,粘贴于材料袋的封面,格式如下:

地区:宿迁市编号:

学段: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送审材料袋

学校(单位)名称:          

    名:                  

评审学科:                  

拟评职务资格:              

单位审核人:                

市、县审核人:              

      

2.送审材料袋底部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下列表样用白纸打印后裁剪成5cm*20cm左右粘帖于送审材料袋底部。

地区             

学校(单位)名称                 

姓名              

拟评职务资格            

任教学段                  

评审学科           

是否研训员               是否乡村或乡村三定向                               是否校级             

附件1-2

宿迁市中职校正高级讲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有关申报要求说明

1.关于教师资格。申报人员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作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编制在小学和初中,长期在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教师,具有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也可申报。

2.关于学历。申报人员需具有国民教育学历,经原省教委验印的党校学历视同合格学历,其他党校学历不作为评审的有效学历依据。军人服兵役期间在军事院校取得的学历、学位在评审中予以认可,地方人员在军队院校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在评审中不予认可。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关于申报学科。正高级讲师不设教育管理科;社区教育学科限兼任教学工作的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  心)人员申报。

4.关于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所在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人员2019年至2023年间的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提供考核

办法、通知等相关佐证材料。

5.关于教学奖项。申报人员所获教学奖项应纳入学校规划或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适用于行业主管的学校)组织或批准;申报人员应提供获奖证书或主办部门的获奖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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