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耿车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450分/学期)
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全体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经校长室、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讨论研究,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由相关部门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进行考核: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司 龙
副组长:许 鹏 张广州 陈海洋 王军甫
组 员:陈苇苇 张 辉 杨 彬 刘 文
刘雪峰 王 建 周 雷 史芳顺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原则。绩效工资以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优绩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重点向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职工广泛讨论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资金来源
根据《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教育局核定教师数和考核结果确定的学校整体奖励性绩效。
四、考核对象
宿城区耿车中心小学全体教职工。
五、考核办法
(一)管理岗位
副校级、中层教干津贴根据教育局核定人数及金额,由校长室考核;班主任津贴,由政教处考核。
(二)师德师风(50分)考核部门:考核领导小组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教师严格履行学校规章制度和作风效能建设规定,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认真参加各类学习,服从分工,团结协作,关爱学生。
3.无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推销教辅资料、违反教育惩戒规则等违反师德行为的。
根据教师工作和评价情况,由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得(扣)分。
(三)教育教学(300分)考核部门:教导处
1.课时量(200分)
教师标准课时量严格按照《关于推动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区发[2019]14号)文件规定,小学周满课时标准为:语文、数学、英语10-14节,科学12-14节,道德与法治、体育、美术、音乐、综合实践、地方课程14-18节。由教育局备案的副校级教干按照平均课时量的60%核算成满课时计算、中层教干由学校按照平均课时量的80%核算成满课时计算,班主任按照平均课时量的80%核算成满课时计算,承担满课时量的得200分;对于三学年内退休的教师可以照顾1-2节课。
不满标准课时量达到标准课时量3/4及以上的,得150分;不满标准课时量3/4达到1/2及以上的,得100分;不满标准课时量1/2达到1/3及以上的,得50分;不达标准课时量1/3的,不得分。
2.业务常规(50分)
(1)教案(20分)
教师所任学科做到提前备课,教案书写工整,侧记、课后反思有针对性,内容丰富。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
(2)听课笔记(10分)
教师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0节,听课笔记项目填写完整,评课意见丰富。听课笔记每少1篇扣1分,记录不完整的每次扣1分。
(3)学生作业(10分)
作业布置科学合理,批改及时、规范,无明显误批、漏批、错批。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
(4)集体备课(5分)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集体备课,做好上课、听课、研讨活动。不参与活动的每次扣1分。
(5)读书笔记(5分)
全体教师每学期阅读专业书籍不少于1本,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600字。读书笔记每少1次扣1分,字数不达要求的每次扣1分。
所有业务常规,每次业务检查,不及时上交的扣1分;在教育局检查中,被表扬的加5分,被批评的扣5分。
3.课堂教学(50分)
(1)教师提前进班候课,不得提前下课,违反者每次扣1分。
(2)空堂每节扣5分。
(3)严格执行课表上课,私自调课,每节课双方各扣3分。
(4)体育课放羊式教学视为空堂,每节扣5分。
(5)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每次扣5分。
(6)坐着上课,手机娱乐等违反课堂教学常规现象每次扣1分。
(四)教育常规(50分)
1.升旗仪式(10分)考核部门:少先队
每次升旗仪式,教师全员参加。缺席的每次扣1分。
2.常规值周(10分)考核部门:政教处
值周人员负责学生上学、就餐、课间活动、环境卫生等班级常规督促检查。未参与值周的每次扣1分。
3.兴趣小组(15分)考核部门:体卫艺
辅导教师按时全程组织活动。未组织的每次扣1分。
4.安全责任(15分)考核部门:安稳办
(1)学生在校期间,因安全责任人监管不力,造成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扣责任人5-10分。
(2)因安全责任人监管、督察不力,造成重大事故,扣主要责任人15分。
(五)专业成长(50分)考核部门:教科室
1.教育科研(累计不超过25分)
(1)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课题研究中(以结题时间为准)国家级25分、省级20分、市级15分、区级10分(主持人得全分,参与者减半;规划、教研课题得满分,学会课题减半)。
(2)在教育部门组织或推荐的论文评比中获奖,一等奖省级10分,市级8分,区级6分;二等奖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学会获奖减半)。
(3)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活动中开设公开课或讲座,省级15分、市级10分、区级5分。开设校际公开课或讲座3分,开设校级公开课2分。
2.个人竞赛(累计不超过15分)
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基本功比赛(含班主任)、优质课评比中,一等奖省级15分,市级10分,区级5分;二等奖省级10分,市级5分,区级3分。获得校级基本功比赛(含班主任)、优质课比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
3.引领示范(累计不超过6分)
获得青蓝工程、师徒结对等优秀指导教师表彰省级6分、市级5分、区级4分、校级3分。指导青年教师获得教学成果奖、教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省级6分、市级5分、区级4分、校级3分;二等奖省级5分、市级4分、区级3分。
4.辅导学生(累计不超过4分)
辅导学生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二等奖减半。辅导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比赛中获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5.五十周岁以上教师专业成长各项分值上浮20%,不足1分按1分累加。
(六)加分项
1.教学成绩。语数学科在期末质量调研测试中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第四名加2分。同轨年级根据班级数设置名次,两个班级的设置1个名次,三至四个班级设置2个名次,五至六个班级设置3个名次,七至八个班级设置4个名次。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根据任课教师数设置名次。科学和道德法制名次加分下降一个档。一门学科仅一名教师执教的只取一个名次。
2.工作量。超课时量的按照每超1节课,加10分计算;承担双班数学或跨语数英学科的加10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加15分。
3.综合表彰。获得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表彰,省、市、区、校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每人最多只计算1次最高分。
4.学术荣誉。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正高级教师加10分,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市名教师、市千名拔尖人才第一层次培养对象8分,市学科带头人、区名教师5分,市骨干教师、市千名拔尖人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4分,区骨干教师3分。
(七)考勤(1000元/学期)考核部门:电教室
参照《宿城区耿车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细则》执行。
六、特殊情况
1.代课情况,事假、病假代课按照每节课20元从请假人员绩效中划拨给代课人;公差代课按照每节课20元从绩效总额中划拨给代课人。
2.产假人员,产假期间不参与绩效考核,按考核人员平均绩效领取。
3.当学年退休人员,享受不少于一个学期,不超过一学年的照顾,不参与绩效考核,参照考核人员平均绩效,按照实际在岗月数领取(本人意愿情况下,也可参与绩效考核)。
4.一学年内累计事假、病假超过6个月(含寒暑假)人员,绩效工资不予以发放;累计病假1个月未到6个月的,按照实际请假月份扣除相应月份的绩效。
七、结果运用
绩效工资总额-考勤费用-公差代课金额=考核金额
考核金额÷总人数=平均绩效
考核金额-不考核人员金额=最终考核金额
最终考核金额÷总分数×个人得分=个人绩效金额
八、实施时间
本考核细则从2023年春季学期实施。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和教职工代表讨论决定。
宿城区耿车镇中心小学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