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耿车中心小学
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区人社局及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在广泛征求全体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司龙
组 员:许鹏 张广州 王军甫 陈海洋
(说明:申请参加职称评聘人员当年不能进入评审小组。)
二、适用对象:
本校具备《苏职称[2013]4号文件》、《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的通知》(宿人社发[2021]28号)规定的中小学一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的人员。
三、职评原则:
1、公平性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所有职称评审工作从方案出台、人员情况公布、审核结果公示等一律公开进行,严格规范操作。
2、全面性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综合德、能、勤、绩量化打分,偏重教育教学岗位所获实绩(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和获奖)。
3、德教双馨原则。坚持执行师德行为一票否决的原则,注重对教科研能力和实绩的考核。
4、民主性原则。在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的前提下,出台《耿车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5、择优性原则。严格按照《耿车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进行量化计分,分数高者获得相应的职称评聘资格。
四、职评程序及办法
1、根据岗位设置方案,当学校有岗位空缺时,按教育主管部门职称评审文件精神,启动耿车中心小学职称评聘工作。
2、组建教师职称评聘评审领导小组,开始执行方案。
3、公布本年度职称评聘人员基本条件、申报条件。
4、书面申报:填写自评表并提交各种职称评聘材料由评聘小组审核。
5、组织考核:对照评审条件,由职聘领导小组根据教师个人自评情况逐一审核。
6、初评公示:按上级文件规定公示参评教师的审核计分结果。
7、接受监督:初评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内,任何老师对初评结果提出异议的,要及时和学校评聘小组联系,评聘小组要针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并给予处理。再次核定胜出人选,并进行第二次公示。
8、上报审批:公示期满后,上报拟评聘人员的名单及材料。
五、评分细则:
(一)思想政治表现 (10分)
1、严格执行苏职称〔2013〕4号文件中关于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的要求,凡提供假证明、假材料并且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实行“一票否决”。
2、任现职以来,因违反规定乱收费、体罚学生等有悖师德行为,被家长投诉的每次扣1分。
3、任现职以来,因工作失误造成影响的,根据责任大小,每次扣0.5分、1分、2分等酌情扣分,受处分一票否决。
4、任现职以来,有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每次扣2分,被查处的取消当年评聘资格。
5、任现职以来,有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每次扣5分。
6、长期(三个月及以上)病假、不在岗的,当年无参评资格。
如果对参评者提供的证件(获奖证书、论文、课题等)有异议的,需实名以书面形式举报至领导小组,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虚假的证明;被质疑者要配合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证明(如文件、发证部门的证明等等),否则不予记分。
(二)学历、资历:(15分,此项不封顶)
1、学历:最高学历研究生记5分、本科3分、大专2分,其它学历不记分。
2、资历:教龄:每年记1分
职龄:以兑资时间为准,每年记1分。
3、教龄、职龄均以当年的年份减去参加教育工作年份、兑资年份计算,参加教育工作年份以档案记录为准。
(三)受表彰情况:(满分15分)
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省、市、区、乡(镇)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记6、4、3、2、1分;获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记5、4、3、2分,校级记1分;获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分别记4、3、2、1分;获国家、省、市、区其他部门表彰(由学校安排参与的)分别记3、2、1、0.5分。
(四)教学及获奖情况:(满分30分)
1、教学实绩:
任现职以来,每学年末成绩(以教导处提供的原始记录为准)综合排名居全乡第一名记2分;第二名记1.5分;第三名记1分;第四名记0.5分。任多学科的看主任学科成绩、任多班课程的看最好名次班级的成绩计分。达到班平均分及格基础上计算。
辅导学生参加比赛或分管工作使学校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为学校争得荣誉的,每年参照上述第一名记分一次。五年累积记分。
以上两项,每年最高记2分,五年累积最高10分。
2、任现职以来参加国家、省、市、区、校级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名师超市送课活动、基本功大赛或参与命题、开设讲座的按相应等第记分。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校级 |
优质课、基本功大赛 |
10、8、6 |
8、6、4 |
6、4、2 |
4、2、1 |
1、0.5(三等不记分) |
示范课、公开课、命题、讲座 |
8 |
6 |
4 |
2 |
1 |
3、任现职以来获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称号的分别记6(4)、5(3)、4(2)、3(1)分;多次获得的市、区各只记最高一次。
(五)教科研:(满分10分)
1、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奖与发表。获奖按等第记分,无等第的(如参与奖、优秀奖、交流等)均视为三等;发表论文需同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知网等查询证明。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获奖 |
6、4、3 |
4、3、2 |
2、1、0.5 |
1、0.5(三等不记分) |
发表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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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必须是已结题)。主持人按省、市、区分别记6、4、2分;参与课题研究的并且有与此课题相关论文获奖或发表的减半记分。
(六)指导青年教师、学生获奖。(满分10分)
1、在“青蓝工程”师徒结对活动中指导青年教师成绩突出,有学校签定的结对协议、并且有指导教师证书的记2分(区级)、1分(校级)。
2、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区、校文体竞赛、绘画、语、数、科技等各类比赛,获奖的(有指导老师证书),每人(组、队)次分别记6、4、3、2、1分。
(七)职务因素:(满分10分)
1、在耿车小学任现职以来,兼任班主任的每年记0.5分。
2、在耿车小学任现职以来,任职称专业课程教学的每年记0.5分,非语数外专业的任语数外教学工作同样记分。
3、职务:在耿车小学任现职(技术职务)以来,任校级、中层教干的每年加1分、0.5分;任教研(集备)组长的每年加0.2分;任多个职务的以最高计算,不重复。
(八)其它
1、校级(乡镇街道级别)证书:以上各项条款中非本乡镇街道或非本校的该级别表彰、教学实绩、评比课、公开课、指导学生等证书一律不记分(集团内共同举办的评比除外)。校级所有获奖证书需有相关发证科室出具证明或科室负责人签字方可记分。
2、评分结果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排名:(依据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
(1)师德方面获区级(含)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如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
(2)区级(含)以上综合表彰(单项不算),先看级别,相同看次数。(如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等)
(3)区级(含)以上优秀班主任。先看级别,相同看次数。
(4)以上仍相同的,由领导小组成员采取票决。
六、本方案从2022年6月起开始实施。
注:
1、关于兑资问题:如果遇特殊情况,同时通过评审但不能全部兑资的,则按教龄排序,教龄相同再按年龄排序。
2、本方案如与省、市、区职称评聘文件规定相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3、本方案款解释权归耿车小学岗位设置和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宿城区耿车中心小学
2022年2月
此方案经耿车小学岗位设置与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通过,请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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