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4-10-09 14:05

教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科研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学校内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将教科研成果奖纳入学校绩效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两课”评比、信息化教学大赛、创新大赛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国家级

8000

5000

2000

1、“两课”评比示范课按一等奖、研究课按二等奖计。

2、学生及指导教师奖按各占一半计。

3、获奖的主办单位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

省级

5000

2000

1000

市级

1000

500

300

二、文明风采大赛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备注

国家级

800

500

300

100

1、学生及指导教师奖按各占一半计。

2、同一作品获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奖计。

省级

500

300

200

三、课题研究

级别

课题研究奖

备注

国家级

10000

1、该奖分为开题奖、结题奖两部分,各占40%60%

2、开题阶段发放开题奖、结题阶段发放结题奖。鉴定结果为不通过的课题,收回课题研究奖。

3、课题研究从立项、开题、中期到结题,必须到教务处备案。

省级

5000

市级

2000

区、校级

500

四、论文、案例、教育随笔、教育叙事等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国家级

800

500

200

1、评奖的主办单位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

2、同一篇文章获不同级别的奖项的,按最高奖计,不重复计奖。

省级

500

200

100

市级

200

100

50

五、发表出版类

级别

奖金

备注

出版著作类

10000

1、发表出版类必须是第一作者,并在适当位置注明,否则不属于奖励范围。

2、省级核心期刊专指《职教通讯》、《江苏教育研究职业教育》。

3、省级其他期刊必须在中国知网可查

省级核心期刊发表

1000

省级其他刊物

300

六、说明:

1、上述所有教科研成果需提供原件交学校审核,并交复印件备案。

2、奖励的范围必须是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课题、教材、专著等。凡与本职工作无直接关系或不属于教科研范畴的,如通讯、报道、议论文、小品文等,以及本职工作的范围内起草的制度、规定及文件汇编等资料不属于本办法奖励的范围。

3、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科研成果,以单项计奖,奖金自行分配。

4、获奖者有抄袭、剽窃行为的,责任自负。学校将收回已发的奖金,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技能大赛方案及奖励办法

根据教育部提出的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大赛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技能竞赛选拔、培训及奖励办法。

一、技能竞赛的选拔办法

     1、参加区、市级竞赛培训的选手一般情况下从学校相同项目的竞赛中择优选拔。

     2、技能竞赛选拔原则为梯队式选拔,即一年级学生占1/4,二年级学生占1/2,三年级学生占1/4

     3、选拔后进入培训阶段的学生数量为实际参赛数的3倍。

二、辅导教师的选拔办法

     由教师提出申请,由教研组与实训处和教务处审核后确定

三、培训办法

     1、成立专门的竞赛培训室,配备足够的培训设备。

     2、配备专业辅导教师(辅导教师竞争上岗),平时的培训工作算半个人的工作量。

     3、平时的培训为每周两天集中培训时间,开赛前的两个月进入全天培训阶段,在培训期间,每个月进行一次验收,根据队员的成绩实行后两位淘汰。直到符合参赛人数。

     4、培训期间由实训处联系先进的实训地点,让师生进行实际操作,以提高参训师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四、奖励办法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国家级

50000

20000

8000

1、获奖的主办单位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

2、学生及辅导教师奖按各占一半计。

3、校级奖励一等奖奖金颁发给学生,辅导教师颁发证书。

4、各级技能竞赛均按项目设立相应奖励。

省级

20000

8000

3000

市级

2000

1500

1000

区级

200

校级

100

五、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对口升学高考奖励办法

学校根据每届对口升学班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提前制定对口升学任务计划,并与专业系部、对口升学班级、任课教师签订责任状。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对口升学质量,激励系部管理、班级管理以及教师教学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对口升学高考奖励办法,具体如下:

一、本科上线奖:4000/生。

二、专科上线奖:50/生。

三、均分排名奖(理论课):

分专业对各学科理论成绩均分进行排名,在市均分之前的根据排名进行奖励。

名次

1

2

3

4

奖金(元)

1000

800

600

400

四、技能考试奖:

1、过关奖:

过关率

奖金(元)

备注

学生数在30人以下

学生数在3060之间(含30

学生数在60人以上(含60

100%

1000

1500

2000

过关率为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达省定合格线的人数与本专业参加省技能考试的人数之比

90%---100%(含90%

800

1200

1600

80%---90%(含80%

600

900

1200

70%---80%(含70%

400

600

800

2、优分奖:

全市各专业学生总人数

技能成绩排在全市前*

奖金(元)

50人以内(含50人)

10

200/

50---100人(含100人)

20

100人以上

30

五、系部管理奖:根据系部本科上线人数设奖,500/生。

本奖项由教务处统计,经校长室审核发放。

该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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