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宿城区法院联动执行一起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并将追回的7万余元执行款发放到在场的十余位农民工手中。
被执行人王某某是宿迁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包工头,吴师傅等20人被雇佣至王某某的建筑工地从事劳务工作。项目完工后,经双方结算,王某某共欠吴师傅等20名工人工资款16万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吴师傅等人向宿城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拒不履行义务,且长期下落不明,吴师傅等人遂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院依法对王某某名下的车辆进行扣押查封,冻结其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账户,并向宿迁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申请协助,掌握王某某行踪后将其带回法院约谈。执行干警从法律和执行政策等方面,告知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面临的的法律后果,王某某听后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履行义务。
10月27日,王某某带着现金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某现场履行7万余元,并约定余下债务将分期履行。
宿城法院将继续加大涉劳务合同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