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初步设计暨概算〕关于宿城区食品产业园纬四路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 | ||
索引号 | 016180632/2025-00094 | 分类 | 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城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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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宿城区埠子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批准宿城区食品产业园纬四路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请示”并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统一项目代码:2412-321302-04-05-603038。
二、项目建设单位:宿城区埠子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宿城区埠子镇,东至经一路,西起235国道。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1023m,平均红线宽度17.33m,路基宽度8.5m,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时速为40km/h。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涵洞工程。
五、原则同意结构、防护、环保等方面设计,施工图设计中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要求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匡算3088.6万元,资金来源为镇财政资金。
七、招标方案:项目建设要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实行公开招标,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详见附件《招标事项批复》。
八、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要求,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接文后,请抓紧组织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招标及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请报我局验收。
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