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等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等,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报告,更换设备。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演练。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等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3.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4.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5.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即用即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6.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宿城区洋北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