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埠子镇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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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埠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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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公共法律服务
公开事项(二级) 法治宣传教育
公开内容(元素)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推广法治文化服务: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公开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 江苏省“七五”普法规划》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主体

宿城区司法局埠子司法所

公开时限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江苏政务服务网(埠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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