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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滨街道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

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紧急措施公告类信息

  • 公开单位

    河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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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公共服务
名称 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紧急措施公告类信息
内容和标准

全文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责任部门

宿城区河滨街道卫健服务中心

公开时限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途径

www.rigasapo.com/scqhbjd/xxgk/xxgk.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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