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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

为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信息

  • 公开单位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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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公共服务
名称 为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信息
内容和标准

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联系电话

公开依据
"《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
责任部门

就业中心

公开时限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途径

江苏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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