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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水利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 公开单位

    宿城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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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行政处罚类信息
公开事项(二级)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公开内容(元素)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主体

水政大队

公开时限

7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信用中国网(江苏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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