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税务局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宿城区税务局
公开事项(一级) | 行政执法 | ||
公开事项(二级) | 欠税公告 | ||
公开内容(元素) |
企业或单位欠税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其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税的,由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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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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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对象 | 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主体 |
征收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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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
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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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宿迁市税务局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