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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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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一级) 统计类事项
公开事项(二级) 统计数据
公开内容(元素)
统计年报、统计季报、统计月报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主体

宿城区统计局

公开时限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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