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和谐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机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值班制度。
学校值班按工作职责要求,分日常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寒暑假期值班、领导代班。
一、日常值班
(一)由学校统一安排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三人,值班时间早7:20——次早7:20。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学生一日生活制度落实和安全管理。
2.负责学生早操制度及卫生清扫制度的落实。
3.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
(二)保卫(门卫)安全值班,由保卫(门卫)负责,坚持24小时值班,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校内安全巡视检查。
2.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询问、证件查验及登记。
3.负责学生出入校园手续的查验和登记。
(三)水、电保障值班由总务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保障教学、工作、生活用水、用电的正常供给。
2.负责水、电安全事件的处置。
二、法定节假日值班
法定节假日值班由校长室负责,为全员参加的义务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教学设备、生活设施及财产物品安全,加强校内安全巡视检查。
2.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
3.负责假期校园卫生清扫。
三、寒暑假期值班
寒暑假期值班由办公室负责,为全员参加的义务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其主要职责同法定节假日值班职责。
五、值班人员的奖惩
1.对在值班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件,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等突出表现者,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违反值班制度、工作失职、误班漏值、擅离值班岗位,给工作造成影响者,一经发现将按学校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处理。给工作造成损失及安全后果者,视情节轻重,除经济处罚外,将给予相应处分,触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