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描述 |
耕地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地质矿产科) |
负责人 | 陈士民 |
工作职责 |
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展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管,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信息备案、使用、土地复垦监督和土地利用年度变更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组织实施并指导地方开展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集体土地储备等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点工程。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工作。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监督管理。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参与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
地址 | 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1011 |
联系电话 | 84381211 |
传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