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主干道添加红绿灯监控设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区政办发〔2022〕33号)要求,“区级农村公路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镇村公路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涉农街道参照执行”,再次明确“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
针对您的建议,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已交办区交通运输局,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积极对接属地及辖区交警部门,合理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切实履行道路管护主体责任。
如对上述答复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单位:宿城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蔡军
联系电话: 15951591508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宿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