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宿城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sqsc.gov.cn),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城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西侧主楼七楼710;邮编:223800;联系电话:0527-82960087;电子邮箱:scqmzj@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根据本局工作实际,2016年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通过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9条,其中机构信息12条,通知公告7条,财政信息4条,民生公益21条,部门文件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2016年度,我局通过网络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经回复完毕,同意公开。
2、2016年度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无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部分转发的上级文件没有提供电子版,未能及时公开等。
2、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与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内部信息沟通,确保上级文件及时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1、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2、附表。
附表 | |||
宿城区民政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统计表 | |||
序号 | 统计名称 | 单位 | 2016年度统计数 |
1 | 机构信息 | 条 | 12 |
2 | 通知公告 | 条 | 7 |
3 | 财政信息 | 条 | 4 |
4 | 民生公益 | 条 | 21 |
5 | 部门文件 | 条 | 15 |
6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条 | 1 |
7 | 对申请的答复数 | 条 | 1 |
8 | 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9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1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部署,我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有关制度,明确责任,对本局及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督导、落实,突出政府采购、专项经费发放、行政审批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全力落实完成本年度信息公开要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政务公开要点工作。
三、政务公开特色亮点做法
我局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为宗旨,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的发展。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特别突出低保、优抚经费发放情况,把它作为体现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重要方面,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民政系统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的有力抓手,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创新开拓,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公开的需求。与往年相比,信息分类更加合理,重点更突出,提高了信息的更新率,信息公开的数量及质量明显提高。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
详情请见附件2
附件1: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附件1 | ||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宿城区民政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9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0 |
稳定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 |
附件2 | ||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 ||
填报单位:宿城区民政局 | ||
申请来源 | 申请数(件) | 占比(%) |
一、党政机关 | 0 | 0 |
二、社会团体(含公益组织) | 0 | 0 |
三、企业 | 0 | 0 |
四、宣传媒体 | 0 | 0 |
五、科研院校 | 0 | 0 |
六、公民 | 1 | 100% |
其中:律师 | 0 | 0 |
科研人员 | 0 | 0 |
媒体从业人员 | 0 | 0 |
七、其他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1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