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油购销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定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标准、规则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保供以及粮食流通行业的指导。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依法开展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指导全区粮食财务管理工作。
3、拟订全区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国内外资金投向我区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规定,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导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资源整合计划。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业生产资料储备制度,负责管理、监督全区社有资产,确保保值增值。
6、负责全区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机电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按分工承担涉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载体和平台建设。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参与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有关事务,建立和发展与国(境)外政府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
10、负责协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承担全区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参与开展反垄断调查,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1、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订的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以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指导境外招商引资活动。
12、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和境外投资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和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区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区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及赠款。
13、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区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14、负责全区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15、协调检验检疫、海关、口岸、质量技术监督、银行、外汇、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受区政府委托,指导、管理本系统内的商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具体目标任务:招商引资实现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开竣工项目1个,工业项目到位引资额亿元以上;社会消费品总额增长12%;外贸进出口实现4.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新批5家外商投资企业;全年开发区招商引资考核工作排名靠前。
(一)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是强化网络招商。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拓展招商渠道,搜集项目信息,研究产业动态,挖掘招商资源。建立“互联网+项目”招商新模式,将宿城投资环境、产业政策、重点企业录入网络平台,并制作图文向外推介发布,吸引客商关注宿城、投资宿城。二是开展委托招商。广泛联络各地商协会组织,有代表性的企业和中介机构,聘请一批招商顾问,签订委托招商合同,积极打造信息平台,构建招商网络,捕捉有价值的招商信息。三是做好以商招商。广建关系、广开渠道、广交商界朋友,搭建覆盖各行各业的人脉资源网络,通过客商的信息渠道、商务渠道、人脉资源,深挖项目信息,进行招商引资系列活动,实现招商新突破。
(二)积极打造外贸新优势。坚持统筹兼顾,把外贸稳增长与转型升级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推动外贸结构优化调整,不断提高外贸出口的质量、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外贸企业加快从传统的产品生产和销售向综合性出口企业转变。在成功创建省级出口纺织服装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示范区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便利,提高出口通关效率,助推纺织服装企业做大优势、做强品牌。同时,加大化纤、毛纺、服装等纺织产品的境外品牌认证和市场推广力度,加快智能电气、精密机械、绿色建材等产业向产品研发、方案设计、设备生产、工程建造的整体化转变,努力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千方百计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宿城区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不断涌现。充分运用扶持政府。要充分运用现有的国家、省市各级政策支持出口,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利用好出口纺织服装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有利时机,提高示范区对出口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由于中小外贸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不强,没有足够资产作抵押的现象,我们将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扩大出口信贷,创新出口融资担保方式,大力提高对外贸企业的资金信贷支持;健全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机制。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提高信保支持比例,鼓励更多出口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最大限度降低出口风险。
(三)开拓创新突破利用外资新途径。一是强化招引外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招引外资作为日常工作重心,自我加压,彻底改变被动招引局面,积极投入招商引资工作,营造浓厚的招引外资工作氛围。二是提高外资招引层次。围绕全区“2+1”产业进行重点招引,瞄准纺织服装、绿色建材和智能电网三大产业集聚领域,加大龙头企业、配套企业和上下游企业的引进力度,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提高招引实效。三是积极“走出去”招引外资。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重大招商活动,借助招商引资活动平台,捕捉信息,积极宣传我区亲商爱商投资环境,加快“走出去、请进来”步伐。
(四)持续做好商贸繁荣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运行监测体系,优化样本企业结构,强化市场运行监测手段,全面了解商品市场供求状况。严格按照商务部制定的监测报表制度要求,采取报前提醒、报后核对、迟报催报等措施,认真做好数据催报、审核工作。全面提升信息报送质量,确保信息报送率、准确率与及时率3个100%。扎实抓好数据分析,做好信息成果的转化利用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依据。扎实开展市场保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预案,建立健全商品调运和投放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及时调控”能力。进一步完善储备制度,细化工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积极联合区财政、农委等部门,精选储备企业,加强对生猪、蔬菜等重要储备商品的管理。继续加强酒类专项治理,加大酒类市场整治力度,规范酒类生产经营行为,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确保全区人民喝上“放心酒”。重点突破商业单用途预付卡监管面大、量广、存管预收资金缴存困难等难题,围绕可能存在发卡行为的4大类行业2619家法人企业,着力做好宣传及摸排工作,及时督促发卡及售卡企业按照要求进行备案,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和企业预售资金存管制度。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发布信息,向社会进行消费预警,确保人民群众信用消费安全。着力实施商贸品牌战略。鼓励与支持商贸企业立足本市消费市场需求,辐射周边市、县、区,实施品牌引进和品牌重组,形成特色鲜明,错位竞争的发展格局,逐步摆脱求规模、拼价格的同质化、低端竞争。大力支持商贸企业进行品牌维护、形象宣传、服务提升、开拓市场、做大做强,着力培育和发展有著名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服务企业。
(五)扎实推进粮安工程。强化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大力推进军供站危仓老库改造维修和王官集粮食储备库建设;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做大做强粮食购销。大力开展即购即销,民营企业库点租赁,缓解国有仓容不足问题。认真贯彻国家粮食购销政策。严格质价标准,坚决做好“五要五不准”规定的执行。加强各级储备粮管理。加大对各级储备粮管理,按照要求做好轮换及各项保管制度。全力推进依法治粮工作。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做好辖区粮食流通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和经济人协会建设,做到粮食流通的正规有序。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区商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市场运行调节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商贸服务科)、外经外贸科、外资外包科、粮食科。两个下属单位:区商务服务中心、区军粮供应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宿城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度宿城区部门预算的通知》(宿区财发[2016]58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依法理财、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我局商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扎口统筹、整合节约、从严从紧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我局严格执行完整编制收入预算,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单位的一切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对各项资金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工资支出按编办核定人员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工资等政策规定和在编在职、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人员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根据人员及工资标准按相关政策规定计提,纳入专户管理;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预算综合定额标准和核定的在编在职人数确定;交通运行维护费根据车改方案以及厉行节约有关政策要求综合核定。
专项支出预算编制:根据2017年工作重点统筹安排,继续规范项目设置、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细化预算编制。整合规范目标、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专项经费;按照职能目录规范设置单位发展专项;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重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专项资金数量和规模,进一步细化项目填报内容。
第二部分 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12张见附件
第三部分 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宿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区直部门预算的通知》(宿区财发〔2017〕6号),结合预算编制系统查询表填列。
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74.7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58.67 万元,增长27.15%。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粮食挂账贴息、供销社遗属及五六十年代精退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人员支出政策性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274.7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274.76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74.7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67万元,增长 27.15 %。主要原因是: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粮食挂账贴息、供销社遗属及五六十年代精退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纳入预算,人员支出政策性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二)支出预算总计 274.76 万元。包括: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1.6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65万元,增长1.27 %。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供销社遗属补助两个项目纳入预算,人员支出政策性增加。
2.农林水支出 3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粮食挂账贴息纳入预算。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3.0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02 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供销社五六十年代精退人员生活补助纳入预算,军粮供应中心人员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纳入预算,人员支出政策性增加,2016年预算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只有人员工资7.05万元。
4.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200.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49 万元,减少 0.24 %。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74.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9.16 万元,增长 394 %。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粮食挂账贴息、供销社遗属及五六十年代精退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纳入预算。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2017年度宿城区商务局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宿城区商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74.16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74.16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2017年度宿城区商务局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宿城区商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74.1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00.6 万元,占 73 %;
项目支出 74.16 万元,占 27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2017年度宿城区商务局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74.1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58.67 万元,增长 27.15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将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粮食挂账贴息、供销社遗属及五六十年代精退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纳入预算,人员支出政策性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2017年度宿城区商务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74.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8.67 万元,增长 27.15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将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粮食挂账贴息、供销社遗属补助、五六十年代精退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纳入预算,人员支出政策性增加。
其中:
(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14.98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1.11 万元,减少 15.51 %。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行政人员退休。
2、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3.6 万元,增加 100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将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供销社遗属补助纳入预算。
3、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68.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16万元,增加 17.53 %,主要原因是,商务服务中心新进人员一名,人员支出政策性增加。
4、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支出15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粮油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7.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46 万元,增加 148.37 %,主要原因是军粮供应中心人员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纳入预算,人员支出政策性增加。
2、粮油事务(款)其他物资事务(项)支出15.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5.56万元,增加 100 %,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供销社五六十年代精退人员生活补助纳入预算。
(三)农林水支出
1、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0 万元,增加 100 %,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粮食挂账贴息纳入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00.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72.4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28.1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2017年度宿城区商务局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74.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8.67 万元,增长 27.15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将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粮食挂账贴息、供销社遗属补助、五六十年代精退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纳入预算,人员支出政策性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00.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72.4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28.1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33.08 万元,比2016年增加 10.87万元,增长 48.94 %。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项目支出中相关费用纳入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5.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5.5 万元,本年数与去年持平。
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1.5 万元,本年数与去年持平。
宿城区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3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商务局2016年被列为江苏商务执法试点县区,2017年组织执法队员开展业务培训,另外加强跨境电商相关业务培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区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