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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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城区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索引号 567775077/2019-00030 分类 财政信息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城区商务局 公开日期 20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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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宿城区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商务局的经费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特拟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入为出,增收节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室作为办公室的财务机构,在办公室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局财务工作。

    二、局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抵制违纪行为,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三、财务室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四、经费报销审批办法

    凡我单位范围内发生的各项经费,无论是行政经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其他收入、支出经费都属于本办法管理的范围。

    1、职工工资及各保险。工资:财政统一发放。保险:财政代扣,我单位代缴。

    2、差旅费:应严格按照财政局出台的差旅费标准执行。使用公务卡支付,实现无现金支付。

    3、办公用品购置支出:使用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计提出购置计划报局长审批。擅自购置的,自行负担。

    4、专项经费:凡各科室专项,须填写专项资金审批表,科室负责人填写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报局长审批签字,最后报财政局审批签字发放专项资金。

    5、报销单据要求:外来票据必须是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或收据;发票或票据要有单位名称,摘要内容应清楚明了,票面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票据必须有收款人签章、填制单位盖章; 报销单据不得涂改和挖补,凡有此类情况一律不予受理。

    6、经费报销流程。单据粘贴并填制支出报销单→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局长审批签字→财务人员付款支出→财务人员记账。

    7、每月1-25日集中报账。

    五、本办法自201811日起执行。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商务局及商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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