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统计的数据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部分,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宿城区商务局办公室,地址:宿城区北海路1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2690300。
一、概述
2017年,宿城区商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紧密联系商务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纠正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领导重视,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宿城区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二)健全制度,信息公开常态化。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重点抓好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制定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使宿城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学习,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提高全局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工作实际出发,把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分解到单位各科室和具体人员,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宿城区商务局严格按照及时、公开、便民、利民原则,认真做好有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宿城区商务局主动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和相关实施办法等共29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7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事项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