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搜集、整理、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核定、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2、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重大的区情区力调查。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和农村住户、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运输邮电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基本单位、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力、公共管理及服务业、反映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
4、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为区委区政府进行宏观决策、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5、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乡镇街道和部门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统计监审,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6、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和部门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7、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干部教育、统计知识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认定相关工作。
8、承办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开好头、起好步的关键。全区统计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好“双八”战略,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强化措施落实,加快推进统计“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区场化”进程,不断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1、顺应发展新要求,强化统计改革创新
(1)强化统计理念创新。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积极谋划新时期统计工作。积极推进统计工作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新常态下运行特点;以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新态势来思考统计信息化应用,探索推进“互联网+统计”,通过手段更新不断提高统计效能;树立大服务、大格局的理念,不断拓展统计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效果,更好地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2)强化方法制度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统计制度方法。全面推进gdp统一核算、投资统计改革和服务业统计改革,改进人口变动调查、能源和资源环境调查、劳动力统计。结合宿城实际,协助市局健全完善“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反映五大发展理念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适应新常态、引领宿迁发展的统计分类标准体系,全面反映好智能家电、节能环保等“4+2”新产业,新型城镇化、服务类消费等消费新需求,互联网经济、众创、众筹等商业新模式的全新发展状况。在推进方法制度创新方面,每年都要有1-2项有新意、有实效、有影响的创新举措。
(3)强化统计产品创新。着力做强做优统计品牌。实现统计数据和分析质量双提升的目标。强化数据分析和解读,着力打造分析精品、监测精品,做大做强宿城统计服务品牌。进一步强化统计载体的开发和设计,在现有统计信息、分析、专报、年鉴等产品的基础上,加快构建文字、表格、图形、视频等多样化统计产品,实现数据发布由“文字化”向“形象化”转变,打造统计服务的新形象、新特色。
2、组织好常规统计和各项调查,努力提高数据质量
(1)扎实做好各项常规统计和抽样调查。认真组织好各种常规性全面统计调查任务,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规范各项数据上报,客观反映各领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认真组织开展劳动力抽样、人口抽样、小微企业调查等一系列抽样调查工作,保证数据质量真实可靠。
(2)认真组织好“四上”企业统计。加强对乡镇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更好地掌握企业入库申报要领,严格把关,确保入库的企业和项目符合要求。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为其他各类抽样调查打好基础。推进源头数据采集标准建设,探索统计台账与企业管理软件对接。加快制定2016年统计全流程管理工作规范标准,全面推进痕迹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四上”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数据上报,确保企业数出有据,数据由企业直报。加强督查和指导,继续制定实施“四上”企业调研指导计划,着力提升“四上”企业统计水平。
(3)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按照年定报制度要求,认真抓好平台数据的审核把关,做好数据的逻辑性、匹配性、趋势性分析,特别要关注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行业的数据,加强对变动较大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平台数据准确真实反映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状况。强化平台数据应用,全方位反映总量、结构、均量,投入、产出、效益,行业、要素、趋势等情况,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平台数据。
(4)认真组织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要组建好各级普查机构,选聘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制定好普查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准备好所需物资设备,开展好业务培训,搞好普查试点,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决策定“三农”政策,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建议。
3、夯实统计基础,全面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
(1)巩固和提升县区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自身规范化建设,对照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要继续培育统计改革创新项目、统计服务和统计宣传优秀项目,在夯基础、抓规范、出特色、大提升上下功夫,推进统计“一县一品”工程,打造宿城区规范化亮点和特色。
(2)全面提升乡镇(街道)统计建设水平。强力推进乡镇(街道)统计队伍建设,使每个乡镇(街道)实现统计人员专岗专职。要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升专业素质,更好地提升工作质量。出台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推进乡镇(街道)统计工作上台阶。各地要结合实际,全面推进“一镇一特”规范化建设活动,打造乡镇统计特色品牌。
(3)强化开发区统计建设。按照开发区统计建设新目标、新标准,全面推进统计规范化、法治化等建设,抓好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其中尤其要突出抓好业务能力、数据质量等工作,提高开发区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开发区统计整体工作上台阶。
(4)规范推进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建设。强化对统计人员业务指导培训,落实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切实规范企业统计行为,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活动,评选“百佳统计诚信单位”,加大对违法典型企业通报曝光力度。
(5)加强村(居)统计示范点建设。切实加强村(居)建设,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统计网络。要进一步加强对村(居)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有领导、有专(兼)职人员、有制度、有设备的工作要求,通过村(居)示范点带动村(居)统计建设。
(6)全面推进部门统计各项建设。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出台对部门统计工作的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督查。推进部门加强全行业统计工作,加强对所属行业企业的统计管理,加强部门统计基础工作,更好地发挥部门统计作用。
4、深化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好“智库”作用
(1)抓好监测分析。建立健全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监测体系,实现对“五大发展”监测的全覆盖。围绕“十三五”及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准确把判月度、季度、年度经济发展态势。认真抓好全面小康、民生幸福工程等重点监测,提前介入、提前分析,把握好指标完成进度,找准薄弱环节,促进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推进落实,更好地反映宿迁发展成效。
(2)开展预警研究。做好对新常态经济发展的预警研究,更大力度地把判发展走势,高度关注苗头性、趋势性、普遍性问题,加强对经济发展走势的预判分析,切实提升监测服务的时效性。
(3)做好专题调研。围绕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和推进的重点工程,及时组织开展微调研、电话调查、现场走访等多形式调研活动,及时跟踪监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实施状况及效果,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5、推进“互联网+统计”,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
(1)加强统计技术应用。进一步加强对联网直报平台程序的研究,强化平台应用。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各类交易、交互、传感等非结构化的大数据、政府各部门电子行政记录及企业生产经营记录的收集整理,形成类别齐全的基础数据支撑,建成基础数据库。强化大数据应用,加强对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风险预警和政策效应评估。全力推进委托、购买、合作等统计服务外包,在数据采集、数据挖掘、数据开发等方面更加深入,拓展视角,提升质量。
(2)加快数据平台建设。加快数据平台建设,扩展平台内容,优化可视效果。进一步完善统计网站的发布平台,通过平台载体更多更及时地发布统计信息,做好统计数据的诠释和解读,提升数据发布的权威性和可读性。
(3)加强信息安全风险防控。把信息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抓实抓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明确专人加强管理,规范上网行为,确保从系统内部不出现安全事故。
6、推进依法统计,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
(1)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统计法》赋予的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责,确保国家统计政策、统计指标和统计调查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认真做好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创新普法方式。
(2)继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继续组织开展统计法进机关、企业、学校、单位、社区、乡村六进宣传,切实增强重点是推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的有效途径。精心做好“9.20”、12.4、“12.8”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3)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严查违反“四条红线”行为,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的严肃性、权威性。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重点关注企业瞒报、漏报行为,对不按统计制度要求报送统计报表资料的单位予以曝光,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4)加快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开展诚信统计企业承诺活动,弘扬诚实报数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统计氛围。继续做好统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暨编码工作,大力推进规范、透明统计。
(5)加强统计从业资格和在职培训。重点做好各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企业等从事统计工作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人员的考试认定工作,确保从业资格“全覆盖”。对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加强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全面推进全区统计系统人员在职教育。
7、深化统计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1)加强统计教育培训。开展多类型、多层次培训活动,全方位提高统计队伍素质。组织区、县、乡三级统计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强对部门和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切实抓好统计系统人员平台在线学习,实现应学人员全覆盖、学习成绩全达标的目标要求。
(2)加强统计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和创新文化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文化活动,树立研究风气、工匠精神,要能坐得住、钻得进,争先创优、精益求精。大力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不断增强统计人的归属感和自豪感。
(3)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对乡镇(街道)、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建立统计示范诚信企业统计单位评选办法,完善对县区、开发区、处室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形成系统的统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和质量,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问责。加大奖惩力度,进一步拉开档次、拉开差距。
(4)打造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展的新特点,引导统计干部职工更加凝心聚力,认真思考肩负的重任,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主动负责,真抓实干,实干求成,不断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8、加强党的建设,树立廉洁高效的统计形象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建+统计”文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组织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开展“党员项目”活动,按照全区“书记项目”标准,在全系统开展“党员项目”活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由党员领导带头,每人确定一个项目,着力解决一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一批统计改革创新项目,着力打造一批统计先进典型,彰显党建工作的统计特色。不断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考核等,形成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2)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政治责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落实到岗、到人。严格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监督责任,坚决查处“以数谋私、以数谋权”等违法违纪行为,打造统计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3)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强烈的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纪律规矩,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自警、自醒、自励,防微杜渐。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树立研究风气、工匠精神,通过调查研究反映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统计的新视角、新思路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政策,不断增强统计人的归属感和自豪感,不断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三)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1、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工贸统计科
2、下属单位:宿城区统计调查队、宿城区普查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宿城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区直部门预算的通知》(宿区财发[2015]84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依法理财、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我局统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扎口统筹、整合节约、从严从紧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我局严格执行完整编制收入预算,进一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单位的一切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对各项资金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工资支出按编办核定人员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工资等政策规定和在编在职、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人员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根据人员及工资标准按相关政策规定计提,纳入专户管理;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预算综合定额标准和核定的在编在职人数确定;交通运行维护费根据车改方案以及厉行节约有关政策要求等综合核定。
专项支出预算编制:根据2016年工作重点统筹安排,继续规范项目设置、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细化预算编制。整合规范目标、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专项经费;按照职能目录规范设置单位发展专项;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重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专项资金数量和规模,进一步细化项目填报内容。
二、2016年度宿城区统计局部门预算表说明
2016年度宿城区统计局收支预算总表中包含了宿城区统计局机关、宿城区统计调查队、宿城区普查中心。
宿城区统计局2016年度收支总预算为188.07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
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力补助收入188.07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07万元。
2.从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73.0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统计部门正常运行所支出的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业务费等公用支出;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是服务业统计调查、规下工业抽样调查、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农村经济核算抽样调查、农村住户调查、统计四大工程建设、限下批零住餐抽样调查、小康指标监测等统计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三)2016年度宿城区统计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度宿城区统计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73.0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5.97万元,占90.12%;商品和服务支出17.1万元,占9.88%。
(四)2016年度宿城区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宿城区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安排数为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培训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三、重要指标上、下年度对比分析
2016年,宿城区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比2015年度减少0.2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下降6%;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培训费均与去年持平。2016年、2015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故无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以上各项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
附件:1.预算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10.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