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 依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
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搜集、整理、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核定、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2、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重大的区情区力调查。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和农村住户、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运输邮电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基本单位、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力、公共管理及服务业、反映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
4、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
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为区委区政府进行宏观决
策、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5、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统计法
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乡镇街道和部门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统计监审,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
行为。
6、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和部门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
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7、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干部教育、统计知识培训,会同有
关部门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认定相关工作。
8、承办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工贸统计科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宿城区统计调查队、宿城区普查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
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宿城区统计局本级、 宿城区统计调查队、宿城区普查中心。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增强目标意识,圆满完成各项指标统计工作
我们要紧盯目标、狠抓落实,对照年初制定的全年目标任务,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薄弱环节,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抓好经济指标调度上来;要加大上下协调,科学统计、应统尽统;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找准工作突破口,着力抓好市对区目标考核和小康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力争牵头的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前,为我区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提供保障。
2、全力以赴,组织好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和第一次海洋普查工作
我们将重点抓好两大普查的筹备工作,抓好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四个重点环节。一是认真学习国家清查摸底工作细则,认真研究适合本地的清查摸底的方式方法,坚持不重不漏原则(即不重复、不漏房、不漏户(单位)、不漏人、不漏项),确保清查摸底工作抓得实,登记对象摸得清。二是重抓登门入户用PDA详细调查登记工作,期间强化业务培训、实施法律监督,建立挂钩联系点制度,并定期通报各乡镇(街道)进展情况。三是突出抓好审核验收环节,采用乡镇组织“两员”初审,区级组织集中审核,省、市反馈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将查遗补漏、纠错改错贯穿普查全过程。四是抓好事后质量抽查,扎扎实实开展自查、抽查和迎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的查清我区所有单位、个体户、涉海单位情况,真实反应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新变化。
3、狠抓工作推进,进一步落实省局“四三要求”
进一步加强省局“四三要求”的落实力度(“四三要求”即强基层、抓基础、固基本,补缺、补短、补软,创亮点、创精品、创典型示范,提升领导好评度、提升干部职工满意度、提升社会美誉度)。继续按照“‘基’字当头、‘补’字为要、‘创’字为魂、‘提’字为本”的主线,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助推“三提升”目标实现。按照省局要求,我们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深入落实:一是“三基”巩固加强再提升。全面完善现有基层工作体系,充分巩固和利用规范化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基层源头建设,加快建立机构健全、队伍优良、行为规范、保障完备的长效机制,推动统计事业长远发展。二是“三补”措施务实有力。深入查找分析我局的“缺、短、软”所在,列出问题清单和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有序推进,保证改进实效。三是创新创优创典型。继续大力推进“一县一品”工程,将统计队伍建设管理向纵深推进,全面开展“一镇一特”主题建设活动,挖掘和选取各乡镇街道特色和亮点,对照市局对全市乡镇(街道)的统计工作统一考核办法,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动态跟踪、重点督办,确保所有乡镇(街道)在全市考核中位次靠前。四是保质保量争先进。创造优秀统计文化,保持比学赶超、争先创优意识;继续施行绩效考核,完善局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实行互评工作机制,乡镇与区局工作互评,双向监督双向打分;加强综合考评,进一步激发全区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4、加强上下联动,提升“五位一体”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
深化“区局、乡镇(街道)、村(居)、企业、部门”五位一体统计规范化建设体系,一是继续以对标指导、示范引导、行政督导、检查考核为抓手,对区局、乡镇(街道)、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再部署、再推进,着重加强对“软件”方面的进行指导和推进,同时注意梳理示范典型,形成学习示范,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正面引导各级了解基层统计、关心基层统计、支持基层统计。二是规范化创建向村(居)延伸。进一步对基层较好的古城街道从硬件软件、技术业务等层面给予相应支持,培育打造出村(居)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创建,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到全区所有村居,形成区指导镇,镇指导村的发散网络,争取做成有推广价值的村居规范化建设示范区。三是全面加强部门统计管理。制订部门统计人员行为规范和部门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加强部门统计人员培训,加强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定期督查。全力创建省级部门规范化示范点,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提升部门规范化建设水平。
5、提高法治水平,完善“三位一体”统计法治工作体系
积极构建统计立法、执法、普法“三位一体”的统计法治工作体系。一是加强全流程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宿迁市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对新增“四上”单位提前报备、现场核实制度,把好入口关,确保新增单位质量。加大调查过程控制,严格规范报送,坚决制止指令报送和冒名报送。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全面加强统计行政指导,认真开展统计执法。将“四上”企业作为重点,确保行政指导家家到场,且留痕迹有记录;要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惩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统计调查对象不依法配合统计调查的行为,维护统计法权威。三是做好“七五”统计普法,切实加强统计普法和统计法制宣传。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按照要求,多形式、多渠道做好《统计法》、《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突出抓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时点的普法宣传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
6、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是更精准地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围绕区委、区政府及省市统计工作中心,强化对全区经济新常态下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加强对经济发展走势的预判分析,切实提升监测服务的时效性。扎实做好月度、季度统计数据的发布、分析和解读,重点关注GDP、投资等重要指标的变化情况;牵头做好全区全面小康建设监测,围绕更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加强对全面小康建设中薄弱环节的分析研究,提出科学的、有操作性的对策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化产业、农业现代化、低收入农户等统计监测。二是努力提升统计分析研究能力,选好新视点,拎出核心点,深入开展全要素、多维度分析,形成高质量经济运行报告。既要准确分析当前经济态势,科学预判经济发展走势,客观反映经济运行趋势,也要分析国家和省级、市级、区级层面出台的各项政策实施效果,加强对重要产业、重要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对比分析,为区委区政府实现精准发力、精准施策提供科学支撑。
7、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按照区委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做到“三结合”:一是将十九大精神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从上下班和工作纪律执行等小微处入手,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工作纪律和工作效率督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二是将十九大精神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促进优良党风带动行风作风,全力践行“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人民”的统计核心价值观。三是将十九大精神与“数海求真、忠诚统计”统计品牌建设相结合,在深化统计改革大潮中,勇于担当争作为、立足岗位做贡献,努力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和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彰显统计特色,将学习教育与加强统计工作、提升工作成效、促进改革发展统筹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学促做,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本领和才干,在破解统计发展难题中奋发作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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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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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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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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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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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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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名称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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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
431.6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9.55 |
一、基本支出 |
29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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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公共预算 |
431.60 |
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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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13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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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府性基金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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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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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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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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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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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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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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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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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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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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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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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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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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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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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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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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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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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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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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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3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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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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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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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收入小计 |
431.60 |
当年支出小计 |
43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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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0 |
结转下年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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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431.60 |
支出合计 |
43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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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2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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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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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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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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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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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4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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