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 依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
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搜集、整理、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核定、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2、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重大的区情区力调查。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和农村住户、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运输邮电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基本单位、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力、公共管理及服务业、反映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
4、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
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为区委区政府进行宏观决
策、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5、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统计法
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乡镇街道和部门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统计监审,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
行为。
6、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和部门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
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7、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干部教育、统计知识培训,会同有
关部门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认定相关工作。
8、承办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工贸统计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宿城区统计调查队、宿城区普查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
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宿城区统计局本级、 宿城区统计调查队、宿城区普查中心。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紧盯目标,圆满完成各项指标统计工作
我们要紧盯目标、狠抓落实,对照年初制定的全年目标任务,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薄弱环节,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抓好经济指标调度上来;加大上下协调,科学统计、应统尽统;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找准工作突破口,着力抓好市对区高质量考核和小康水平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力争牵头和配合的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前,为我区在全市高质量考核中取得较好位次提供保障。
(二)全力以赴,组织开展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019年将全面开展普查登记工作,我局将在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办公室牵头职责,立足集约、高效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措施和督查考核办法,确保“四经普”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在做好各专业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报表的同时,分专业分片区指导好“两员”,严谨认真地开展”四经普“业务,做到统计业务、普查工作“两不误、双提升”。通过经济普查全方位、全覆盖的了解我区所有单位、个体户情况,真实反应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新变化。
(三)上下联动,巩固提升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
深化“区局、乡镇(街道)、村(居)、企业、部门”五位一体统计规范化建设体系,一是继续以对标指导、示范引导、行政督导、检查考核为抓手,对区局、乡镇(街道)、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再部署、再推进,着重加强对台账资料等“软件”方面的指导,同时注重树立示范典型,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正面引导各级了解基层统计、关心基层统计、支持基层统计。二是规范化创建向村(居)全面延伸。2019年是基层统计规范化创建的关键之年,充分利用2018年59家村居创建成功的优势,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全区所有村居,形成区指导镇,镇指导村的发散网络,确保2019年全区130家以上村居达到创建标准。三是全面加强部门统计管理。制定部门统计人员行为规范和部门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加强部门统计人员培训,加强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定期督查。确保通过省级部门规范化示范点“回头看”检查,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提升部门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多措并举,贯彻落实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一时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的职责。二是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机制,强化对改革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结合实际扎实稳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三是建立健全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落实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坚持党政同责。
(五) 真抓实干,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加强业务流程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宿迁市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对新增“四上”单位提前报备、现场核实,把好入口关,确保新增单位质量;规范数据采集流程,严把审核报送关口,坚决制止指令报送和冒名报送。二是加大统计行政指导范围,将“四上”企业作为重点,实行行政指导全覆盖;三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统计执法“双随机”,统计违法案件必查处,严惩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统计调查对象不依法配合统计调查等行为,维护统计法治权威。三是做好统计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多形式、多渠道做好《统计法》、《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突出抓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时点的普法宣传工作,完善统计立法、执法、普法,确保统计业务流程合法和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六)围绕中心,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是更精准地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围绕区委、区政府及省、市统计工作中心,强化对全区经济新常态下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加强对经济发展走势的预判分析,切实提升监测服务的时效性。扎实做好月度、季度统计数据的发布、分析和解读,重点关注GDP、投资等重要指标的变化情况;牵头做好全区全面小康建设监测,围绕更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强化对全面小康建设中薄弱环节的分析研究,提出科学有效的对策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化产业、低收入农户等统计监测。二是努力提升统计分析研究能力,选好新视点,拎出核心点,深入开展全要素、多维度分析,形成高质量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既要准确分析当前经济态势,科学预判经济发展走势,客观反映经济运行趋势,也要分析国家和省级、市级、区级层面出台的各项政策实施效果,加强对重要产业、重要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对比分析,为区委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用实际行动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城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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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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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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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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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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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554.2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48.09 |
一、基本支出 |
364.22 |
||||
554.22 |
二、外交支出 |
|
二、项目支出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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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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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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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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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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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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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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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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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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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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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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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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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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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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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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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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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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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4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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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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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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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22 |
当年支出小计 |
554.22 |
||||||
0 |
结转下年资金 |
0 |
||||||
554.22 |
支出合计 |
554.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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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名称:统计局 |
|
单位:万元 |
||
金额 |
||||
55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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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554.22 |
|||
55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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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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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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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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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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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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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结转下年资金 |
|
364.22 |
19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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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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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支出 |
|||
金额 |
支出用途 |
||
金额 |
|||
554.22 |
一、基本支出 |
364.22 |
|
|
二、项目支出 |
190.00 |
|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
|
554.22 |
支出合计 |
554.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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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统计局 |
|
单位:万元 |
功能科目名称 |
金 额 |
|
554.22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48.09 |
|
统计信息事务 |
448.09 |
|
行政运行 |
91.25 |
|
专项统计业务 |
75 |
|
专项普查活动 |
115 |
|
事业运行 |
166.84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18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6.18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2.98 |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3.2 |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
|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67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1.67 |
|
行政单位医疗 |
3.99 |
|
事业单位医疗 |
7.68 |
|
住房保障支出 |
48.28 |
|
住房改革支出 |
48.28 |
|
住房公积金 |
19.16 |
|
提租补贴 |
29.12 |
|
|
|
部门名称:统计局 |
|
单位:万元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64.22 |
||
工资福利支出 |
338.72 |
|
基本工资 |
62.24 |
|
津贴补贴 |
109.89 |
|
奖金 |
5.19 |
|
绩效工资 |
25.74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2.98 |
|
职业年金缴费 |
13.2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
11.67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16 |
|
住房公积金 |
19.16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4.73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5 |
|
办公费 |
1.55 |
|
邮电费 |
0.2 |
|
差旅费 |
0.66 |
|
培训费 |
0.66 |
|
公务接待费 |
0.12 |
|
工会经费 |
9.18 |
|
福利费 |
6.86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其他交通费用 |
5.97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3 |
|
|
|
部门名称:统计局 |
|
单位:万元 |
功能科目名称 |
金 额 |
|
554.22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48.09 |
|
统计信息事务 |
448.09 |
|
行政运行 |
91.25 |
|
专项统计业务 |
75 |
|
专项普查活动 |
115 |
|
事业运行 |
166.84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18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6.18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2.98 |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3.2 |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
|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67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1.67 |
|
行政单位医疗 |
3.99 |
|
事业单位医疗 |
7.68 |
|
住房保障支出 |
48.28 |
|
住房改革支出 |
48.28 |
|
住房公积金 |
19.16 |
|
提租补贴 |
2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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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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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 |
|
364.22 |
||
工资福利支出 |
338.72 |
|
基本工资 |
62.24 |
|
津贴补贴 |
109.89 |
|
奖金 |
5.19 |
|
绩效工资 |
25.74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2.98 |
|
职业年金缴费 |
13.2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
11.67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16 |
|
住房公积金 |
19.16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4.73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5 |
|
办公费 |
1.55 |
|
邮电费 |
0.2 |
|
差旅费 |
0.66 |
|
培训费 |
0.66 |
|
公务接待费 |
0.12 |
|
工会经费 |
9.18 |
|
福利费 |
6.86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其他交通费用 |
5.97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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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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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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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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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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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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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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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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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功能科目名称 |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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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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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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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科目名称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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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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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5 |
|
办公费 |
1.55 |
|
邮电费 |
0.2 |
|
培训费 |
0.66 |
|
公务接待费 |
0.12 |
|
工会经费 |
9.18 |
|
福利费 |
6.86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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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交通费用 |
5.97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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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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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专项名称 |
经济科目 |
采购物品名称 |
采购组织形式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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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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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品目名称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规定品目名称填写。 |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554.22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增加 122.62万元,增长28.41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统计经费,以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交通补助经费。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554.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554.22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554.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62万元,增长 28.41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统计经费,以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交通补助经费。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计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支出预算总计 554.2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48.09 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58.09万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统计部门正常运行所支出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支出;项目支出19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专项调查以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交通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08.54万元,增长31.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统计经费,以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交通补助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62万元,减少3.39%。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性调整,计算基数变小。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18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性调整,计算基数变小。
4、住房保障(类)支出48.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5.52万元,增长47.37%。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政策调整,计算基数变大。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293.8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22万元,增长 60.02 %。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方式转变,社保、医疗及住房保障等相关功能科目由原来的财政专户统管调整为部门自行管理,及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19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25 万元,增长37.93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统计经费,以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交通补助经费。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54.2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4.22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城区统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54.2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64.22万元,占65.72%;
项目支出190.00万元,占34.28%;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54.2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22.62万元,增长28.41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统计经费,以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交通补助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54.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22.62 万元,增长 28.41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统计经费,以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交通补助经费。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91.2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51万元,增长 23.75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人以及工资政策性调整增加。
2.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支出 7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25万元,增长229.67 %。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统计经费,以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交通补助经费。
3.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 115 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4. 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 166.8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78万元,增长 30.28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人以及工资政策性调整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32.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5万元,增长0.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个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1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7万元,增长0.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个人。
3.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59万元,减少0.59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发生变化,失业保险计入行政运行中。
4.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32万元,净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发生变化,工伤保险计入行政运行中。
5.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3万元,净减少0.93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发生变化,生育保险计入行政运行中。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9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减少0.75%。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性变化,计算基数变小。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7.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1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个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31万元,减少1.5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政策调整。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9.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83万元,增长119.1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政策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64.2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38.7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25.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554.2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62万元,增长28.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统计经费,以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交通补助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64.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38.7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25.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2.6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1.50 %,培训费20.1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8.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无此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62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8 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较少。
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 万元,比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无此预算。
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20.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33 万元,主要原因第四次经济普查培训进入尾声,大型培训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50.3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78 万元,增加 335.47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统计口径不一致,以及增加了2个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 0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