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信访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宿城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27-82960390。
一、基本概况
2015年,我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紧密联系群众信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我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制定并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强化培训,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要求,从群众信访工作实际出发,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认真梳理,把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分解到单位各科室和落实到具体人员,强化了责任到科室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三是突出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一是突出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特别是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作为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二是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政务信息内容有亮点,突出信访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作进一步规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宿城区信访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有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5年,宿城区信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宿城区信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宿城区信访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的质量和时效需要不断加强。2016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适应深化改革的形势需要,增强“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对《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等法规和信访工作制度的宣传。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健全突发信访事件应急报道机制,对一些敏感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