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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宿城区数据局撤销登记事项听证告知书
索引号 MB1851835/2025-00014 分类 文件、总结及其他   其他    通告
发布机构 宿城区数据局 公开日期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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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数据局撤销登记事项听证告知书

宿区数撤登听告字〔2025〕9号

宿迁市隆婷铭板材有限公司

由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的关于贺伟申请撤销宿迁市隆婷铭板材有限公司监事身份一事,已经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终结。本局拟撤销贺伟担任宿迁市隆婷铭板材有限公司监事的身份,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宿迁市隆婷铭板材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0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经理丁来龙,监事贺伟,财务负责人、登记委托代理人张贤。该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1年3月26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024年3月26日被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目前该公司为在业状态。经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和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红卫村村民委员会证实,该公司已不在耿车镇红卫村经营。贺伟对公司的相关情况不知情,不认识公司登记档案中的涉及人员,不知道该公司的地址,也不认识该地址房屋的房东。丁来龙表示不认识公司登记档案中的涉及人员。财务负责人张贤为云南省曲靖市人,邮寄的《询问通知书》因无人接收被退回。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

2025219日,本局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目前公示期已结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局拟撤销贺伟担任宿迁市隆婷铭板材有限公司监事的身份

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企业登记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要求的,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27-80512105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

宿迁市宿城区数据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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